(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服务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科学设置管理网格,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五)统筹社区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和支持各类驻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七)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维护辖区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统筹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分管平安、政法、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执法、公共应急事件处理、法治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协助主任协调街道、物流枢纽港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管理工作。
负责在辖区内实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作为区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以综合执法局的名义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
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食品药品、消防等公共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共安全考核责任制,督促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配合安监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消防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上级相关部门,并配合部门开展检查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受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以及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证照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审批便民服务等职责;负责辖区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抓好文化队伍、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协助管理文化市场。
负责纪检工作。
负责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配合搞好辖区市政建设;负责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治、智慧城管、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安置和项目建设推进等工作;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处置有关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辖区规划、环保、市容、绿化、社区环境改造等工作;负责防台、防汛、森林防火、抢险救灾。
履行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督以及对社区财务指导监督等工作职能。负责编报财政预(决)算草案,管理预算资金,管理机关、事业资产和财务;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和预(决)算审核;负责街道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做好相关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工作。
依托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平台,通过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和网格事项的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分流交办的事项,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工作。形成服务联办、事务联管、执法联动、问题联处、绩效联考的工作闭环,构建集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及党群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和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
综合协调辖区内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负责实施信访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承担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职能;负责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做好社区禁毒、防范工作;负责邪教、公共安全和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指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内保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征兵等工作。
负责做好辖区内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救灾救济、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福利、双拥优抚、殡葬管理、移民、老龄、慈善、残联等各项民政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社会保险、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就业管理和服务以及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社区基层政权和公共服务事业建设。
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企业正当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指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工作;优化发展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联系、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街道基层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文化、统战、老干部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负责协助街道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街道党政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和社区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归口联系人大工作。
承担所在辖区社会治安的防范、管理、打击、服务工作;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辖区一方平安。
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管理招宝山分中心业务,保证招宝山城区群众办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