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起草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业和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和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
(四)参与和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制定旅游、体育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推进旅游、体育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六)指导文化、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行业协会工作。
(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十二)负责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协调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管理全区考古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安全播出等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审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四)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十五)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全区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出版、版权、电影、体育等案件的查处,协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六)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协助配合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建、纪检、干部人事、群团、审计、机关内务等工作,牵头意识形态、综合性重大改革项目、各类考核、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投诉、消防安全、文明城市创建、共同富裕、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工青妇组织。联系区图书馆。
男,汉族,1981年5月出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招商投资、产业融合发展和精品路线创建等工作,牵头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运行监测分析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联系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
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以及宣传推介、旅游行业改革和行业标准化等工作。分管资源开发与推广科。联系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女,汉族,1978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艺术与公共文化服务、非遗保护利用、文物博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数字化改革、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文化科。联系区文化馆。
女,汉族,1981年1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星(花)酒店、等级民宿、旅行社行业管理及住宿业指标等工作,分管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市场管理科)。联系区文保所。
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健康镇海、体育类校外培训管理、体育市场管理等工作。分管竞训群体科、体育总会。联系区业余蹦床技巧运动学校。
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法治建设、信用建设、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和体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二中队、三中队。联系区龙赛体育中心。
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负责骆驼街道、澥浦镇、九龙湖镇辖区内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领域的执法检查及“扫黄打非”有关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诉转案”案件;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对区域内监管对象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测、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执法工作;开展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版权、网络视听节目、在线旅行社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区域专项执法、集中整治和“双随机”抽查;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分析市场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行政执法建议;监督指导上述镇(街道)开展文化市场综合监管。
负责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庄市街道辖区内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体育领域的执法检查及“扫黄打非”有关执法工作;查处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诉转案”案件;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对区域内监管对象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测、远程监管等非现场执法工作;开展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版权、网络视听节目、在线旅行社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区域专项执法、集中整治和“双随机”抽查;参与文化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分析市场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行政执法建议;监督指导上述街道开展文化市场综合监管。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衔接工作;负责移送(移交)案件的审核、移送(移交)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陈述、申辩、听证、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承担文化市场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协调、督办、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举报投诉;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综合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执法案卷及业务文书的整理、立卷、归档;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各类统计工作;负责执法队相关工作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后勤、安全、执法车辆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重大课题调查和研究;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参与文化市场重大执法行动。
拟订全区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和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和体育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支持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产品和旅游体育商品创新。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经济运行数据统计及分析。协助配合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相关工作。
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指导、协调文化、旅游和体育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专项规划和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国内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组织市场研究,指导文化旅游专项产品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广。组织策划各类宣传促销活动和重大旅游节事活动,组织参加各种旅游博览交易会、体育博览会及大型宣传促销活动。
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和竞技体育运动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综合管理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承担全区体育竞赛训练项目布局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训练竞赛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综合性运动会及区以上各项体育竞赛的备战和参赛。会同相关部门申办和组织实施各类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监督赛风赛纪。承担区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体育社会组织工作。依法管理健身气功。负责规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及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协同推进重大旅游和体育活动赛事。推进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并指导相关业务工作。指导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和体育深度融合。指导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和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党建、群团、统战、人事、财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指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等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行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牵头指导装备技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