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五)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六)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区牵头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相关配套政策、工作规范。
(十)负责来区重要领导、外宾以及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相关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生产、节能、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和督办件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管理和依法统计等工作。组织制定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工资年报审核、汇总工作。负责系统人事档案整理、汇总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药品等收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系统政府采购(含医疗设备采购)、基本建设的日常监督工作。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和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全区医疗行业和中医药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推动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就医体验提升,负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拟订全区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服务规范,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负责乡村卫生一体化推进工作,指导全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开展抗菌药品、精麻药品等重点药品使用监管。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献血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指导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以及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来区重要领导、外宾、区保健对象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挂区卫生应急办公室、法规科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应急能力建设。承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弃物等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法案件。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卫生健康普法。
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拟定人口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口统计监测预警、奖励扶助 、婚育文明建设、宣传等服务工作。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母婴安全、婴幼儿早期发展、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防治、优生优育优教等妇幼卫生健康工作。
挂健康促进与评价科牌子:牵头研究提出健康镇海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镇海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区牵头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