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办公地址
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1:30,14: 00-17:30;冬令时8: 30-11: 30,13: 30-17: 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
0574-86291403
机构概况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二)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做好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本区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根据市里下达计划做好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五)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公示,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和土地供应等工作,实施经营性用地、用海出让工作。

(六)配合市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参与本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交通市政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海域、海岛、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派驻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及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本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派驻区域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的监测、管理与评价,落实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派驻区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制定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测绘基础设施。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测绘市场秩序。负责测绘项目行政许可和测绘项目质量监督。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审核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

(十一)负责派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落实森林公安工作,承担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实施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派驻区域海洋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海洋监测观测等工作。参与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无居民海岛、海域管理等工作。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理。协助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与信访、维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负责查处派驻区域自然资源(海洋资源除外)、测绘违法案件,协助查处海洋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

(十四)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与所在区相关职能部门在林业、海洋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参照市局“三定”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职责分工: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领导简历:

李峰,男,汉族,1979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领导简历:

钱佳贝,男,汉族,1978年4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分管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

联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地质矿产所、全域办、蛟川自然资源所。

领导简历:

蔡洁,女,汉族,1974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长级)。

职责分工:

负责机关内部事务、财务与审计、日常政务、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以及信息化、保密、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局新闻发言人职责。

分管办公室。

联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区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中心)、重点办。

领导简历:

高宏良,男,汉族,1968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三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与专项规划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市政工程规划科。

联系骆驼自然资源所。

领导简历:

杨俊,男,汉族,1972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工作

分管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

联系澥浦自然资源所

领导简历:

陈靖战,男,汉族,1969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四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负责镇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领导简历:

戎剑杰,男,汉族,1975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镇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职责分工:

负责镇海区城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领导简历:

盛瑜佳,女,汉族,1985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海区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区规审会办公室、甬江科创区相关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工作。

联系庄市自然资源所、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区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领导简历:

赵宇,男,汉族,1971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二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领导简历:

邵海辉,男,汉族,1975年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二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工作。

分管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区征地拆迁管理所(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区城市土地储备中心、招宝山自然资源所。

领导简历:

陈建新,男,汉族,1974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三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海洋经济、海域海岛管理、海洋预警预报。

分管林业与海洋科。

联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九龙湖自然资源所。

领导简历:

林友财,男,汉族,1968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三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政策法规与信访维稳工作。

分管法规监察科。

联系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直属中队。

领导简历:

朱健斌,男,汉族,1972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四级调研员。

职责分工:

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政策法规与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领导简历:

张启国,男,汉族,1973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海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四级调研员。

机构负责人:
张襄安
公开电话:
0574-86371267
职责 :

配合市局编制国土绿化和森林等资源保护发展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湿地、草原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保护和管理。承担本区域林业、湿地生态修复和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有偿使用、采伐限额管理、林地林木管理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站建设管理。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承担本区域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参与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无居民海岛、海域管理等工作。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相关工作。

机构负责人:
李欣
公开电话:
0574-86370780
职责 :

负责交通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辖区交通市政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河道、绿地等专项规划编制、调整和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批后监管和竣工核实等工作。

机构负责人:
华达
公开电话:
0574-86276877
职责 :

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拟订耕地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
吴长珍
公开电话:
0574-86290613
职责 :

负责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相关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负责实施本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组件、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规划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配合做好重点地段、重要建筑方案的审查,负责一般项目建筑方案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核实和验收等工作。参与初步设计会审。承担综合统计、分析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
唐波
公开电话:
0574-86371287
职责 :

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参与或配合市局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开展本区域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规划条件的制定、审核和上报工作。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工作。承担区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
梁浩君
公开电话:
0574-86296819
职责 :

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核算统计、负债表编制工作,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承担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和储备工作。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除外)使用权管理。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承担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机构负责人:
陈才明
公开电话:
0574-86252019
职责 :

负责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本区域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参与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制定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测绘基础设施。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测绘市场秩序。负责测绘项目行政许可和测绘项目质量监督。负责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公共服务。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审核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牵头负责信息化、大数据工作。

机构负责人:
余留平
公开电话:
0574-86371289
职责 :

牵头参与有关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上级督察联络工作。

机构负责人:
李登华
公开电话:
0574-86371266
职责 :

综合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日常政务、文电处理和重要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安全、节能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考核奖惩、技术职称、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和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基金、规费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指导群团和基层站所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