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开展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评估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
(三)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
(五)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殡葬改革、婚俗改革。
(八)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并指导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工作。
(九)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参与有关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和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负责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青工委、妇委会、老干部、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综合调研、信息宣传、后勤保障、内审、慈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女,汉族,1981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协助局长负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捐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未成年人保护、财务、工会等工作。
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区划地名、水库移民安置、殡葬管理、福利企业指导、福利彩票销售服务等工作。
男,汉族,1974年6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协助局长负责老龄和社会养老服务、法治、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负责区老龄委办公室工作。
男,汉族,1972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负责殡葬管理、水库移民安置管理、地名管理、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等工作。指导推行殡葬改革、婚俗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承办本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主干道的地名标识设置;承办地名命名、更名、门牌编制工作;指导协调镇(街道)的地名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牵头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评估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指导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
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并指导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工作。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慈善组织参与有关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福利彩票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组织人事、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考核、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信息化建设、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审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基建投资项目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及党建和群团工作。牵头“最多跑一次”改革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