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性财政管理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区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研究提出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等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推广应用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应用全市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及使用管理。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拟订并执行国有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险有关政策。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区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三)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相关会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区与镇(街道)等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区级与镇(街道)财政关系。推进转移支付。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组织实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执收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国家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行政执行专用车的综合管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党政机关其他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
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产业发展财务管理、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社会保障财务和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科、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收付中心)。
女,汉族,1973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协助局长、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城乡建设财务、政府采购管理、组织人事、会计管理、会计学会、局机关工会、农业农村财务管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财政法制管理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农业科、会计科。
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管理。指导和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开展全区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各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管理代理记账行业等机构。协助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等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政策、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区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规范管理工作。
负责对口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有关使用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财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管理。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负责对口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汇总政府投资预算,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政策执行情况。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
参与拟订各类产业扶持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制定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口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财源数据相关分析研究,提出培植地方财源政策建议。承担区产业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综合性开支标准等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对口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负责全区财政性票据管理、罚没财物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行政执法专用车的综合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监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预测分析,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组织汇编全区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实施财政资金调度和竞争性存放管理。负责区国库收付管理,指导国库收付中心工作。联系人大预算联网监督。
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负责转移支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拟订镇(街道)等财政管理政策,指导镇(街道)等财政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化、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及档案、劳动工资、考核、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工作,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