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镇海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 陈蓉晖
联系方式 0574-89287185
办公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夏令时和冬令时不变)
机构职能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制度并统筹实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改革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负责处理各有关方面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统筹协调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工作。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组织拟订改革目标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级、街道(镇)、村(社区)等开展政务服务和企业综合服务工作。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建议意见,依法实施对区级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集中监管和共同监管。

(五)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各领域牵头单位、各街道(镇)改革工作,协调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重大改革事项。

(六)组织拟订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程序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改革工作、营商环境建设、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整改落实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宣传镇海经验做法。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营商环境建设办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关于政务服务工作。区营商环境建设办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区发改局(区数据局)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区营商环境建设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发改局负责经济生态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区司法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法治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人文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镇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线下线上平台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完善运行机制,推动规范化建设,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拟订相关工作规范标准。

(二)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增值服务板块建设工作。协助指导街道(镇)、村(社区)等开展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工作。

(三)负责区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联办、代办、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协助开展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集中监管工作。

(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工作。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服务和见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街道(镇)的招投标业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七)负责中心数字化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协调推动相关领域关键数据归集、共享,有效支撑对居民、法人、各类主体的服务工作。

(八)关于运行机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按照“进一道门、解决一揽子事”的要求,设立服务专区,优化板块建设,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专区办理、限时办结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协调推动集成打造统一的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强化线上线下业务有效对接,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全链条、高能级的服务体系。

各入驻部门(单位)围绕登记受理、流转分办、反馈评价等环节,建立高效、便捷、顺畅的闭环解决机制,加强数据协同和系统联通,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分析研判、办理反馈,并接受中心的统一调度、管理与考核。各服务专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入驻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专区内的任务指派、协同联动、限时办结等沟通协作运行机制,配合中心牵头做好跨领域跨部门重要问题(诉求)处置的研商、协调,确保服务顺畅、高效。

街道(镇)依托现有机构落实政务服务、涉企服务等相关领域事项办理、平台维护、汇总上报等职责,接受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牵头细化明确相关运行机制并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 0574-89287187
传真 0574-89389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