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人 李红锋
联系方式 0574-89287016
办公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民和路569号
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一)负责区四套班子重要内外宾接待和区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负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基建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及区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建设、分配、调整和维修等综合管理,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五)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用车的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内外宾接待和区级重要会议、活动的用车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六)负责区行政中心环境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绿化、保洁等工作。

(七)负责区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督电话 0574-89287013
传真 0574-8938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