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132/2021-120044 | 主题分类: | 其他,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镇海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镇海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镇海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镇海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区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宁波市镇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镇海区作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实现“老有善养”为目的,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产业为支撑、覆盖城乡居民的“9055”养老服务格局。2019年,镇海区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激励优秀地区;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宁波市人民政府评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显著地区。
养老服务政策逐渐完善。率先在全市编制县市区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0-2020年),“十三五”时期出台多个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初步构建起补缺型和普惠型相结合的老年福利制度。近两年重点出台多个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配套办法和文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政府每年投入养老服务资金超50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居家养老购买服务、养老护理员津贴等涉老补贴。
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作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率先在全市实现保障性养老机构区域均衡发展,率先完成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养老机构9家,床位数3138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5张。率先在全市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6个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9个城乡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率先实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4000多名高龄老人享受上门服务;新三宝服务社“爱心车轮食堂”登上央视并在全市推广;全区6家社区学院(成校)开设老年教育课程,区老年大学教学点覆盖100%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实施“医院+社区+机构+居家”的融合性医养模式,全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与属地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00%签订医养合作协议,全面开展康养服务体系建设;开设“老年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探索实施“老年康复辅具租赁”、“失智老人照护”等康养项目;完成金生怡养院和康悦颐养院两个省级康养联合体试点建设;委托宁波“和源”社会组织开展失智症服务项目。
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健全。支持政企协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培育“润家”“金生”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引进“上海红日”“杭州钱江”等外地优质服务企业。全区58%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重点搭建以培育孵化、辐射整合为主的区域性居家养老第三方服务枢纽,涌现出招宝山街道“新三宝服务社—众筹养老”、骆驼街道“和润园居家养老中心—社区惠民食堂”、澥浦镇“乐享居家养老中心—全龄共享”等特色养老服务品牌。
养老服务支撑体系日臻完善。搭建“镇养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内容涵盖老年人基本信息、服务补贴申领、服务信息匹配等,实现养老需求和社区、机构、市场的有效对接。上线“镇养通”养老服务微信小程序,关联区残联无障碍地图,推送“云养老”指引服务功能。建立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联动机制,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养老行业。实施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和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补政策等,连续三年为全区千余名为老服务社工、志愿者和家庭服务者进行技能培训。
尽管“十三五”时期镇海区的养老服务发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养老机构专业化水平还不高,服务便利性不足;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个性化需求供给不足;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不强,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下一步均亟需提升。
二、面临形势
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服务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新形势,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呼唤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镇海区是宁波市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2020年底,镇海区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为64141人,占户籍总人口从2015年的22.4%上升到24%,其中,8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为9290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4%。预测到2025年,镇海区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约为82800余人,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4600余人。随着高龄老人的增加,失能失智家庭照护需求明显增大,家庭小型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维持,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十分紧迫。
老年人需求升级带来养老服务供给新动力。“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需求总体呈现出规模扩大、结构升级、质量提升的新发展趋势,需求结构已从生存型向改善型转变。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发展格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促进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的多元化发展,促进专业化运营和精细化服务。
“互联网+”新型养老模式带来养老服务发展的新挑战。“互联网+”新型养老模式在推广和应用上仍存在着较大障碍和困难,老年人在使用智能化养老产品和享受智能化服务时存在的“数字鸿沟”,互联网数字赋能的便利性、可及性不够,都将成为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问题。
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老有所养、老有颐养的期盼,给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率先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形式、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贡献力量。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制度创新为保障的多元精准的养老服务体系,合力构建“乐养镇海”民生服务品牌,努力打造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相适应的幸福颐养“重要窗口”。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健全体系。加快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保障全体老年人的基本生存发展权;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保障生活安全为底线,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进社区、机构、家庭、医疗、产业等资源整合,促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家庭基础,弘扬孝道。明确家庭赡养照顾老年人的责任,强化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家庭承担基本养老功能,加强居家养老专业力量支撑,为家庭照护营造良好环境。倡导传统孝道,尊重老年人对家庭成员情感慰藉的心理需求,探索子女照料住院父母的陪护假制度。
——坚持需求导向,补齐短板。立足需求导向,聚焦养老发展瓶颈,更加关注老年人日常照护、健康保健、心理疏导等需求,丰富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医养康养新模式,补上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不断完善养老事业和产业的政策体系。在政府保基本、促普惠的基础上,丰富个性化养老服务,激活养老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品质。弘扬积极养老理念,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价值感。以健康老龄化理念为指引,因地制宜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提升养老服务整体品质。不断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形成与全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乐养镇海”品牌,实施“爱在邻里”“爱有滋味”“爱有记忆”“爱在守护”等项目,深化“托养、医养、康养、智养、体养、文养”和“助餐、助医、助行、助乐、助浴、助洁”的“六养六助”服务内容,为老年人乐享高质量养老服务而努力。
一是养老设施“增量”。拓展“乐养镇海”养老服务网络,5A级乐养服务中心镇(街道)全覆盖,全面提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乐养活动中心村(社区)全覆盖。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已建成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加强养老服务科技支撑,建设智慧养老院2个;实现护理型床位数占机构床位的65%以上,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30张。
二是养老队伍“增能”。不断壮大护理服务队伍,提升养老服务能力,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占比达22%,持证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60%,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2000人次;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36人,拥有社会工作者25人。
三是养老服务“赋能”。着眼提质求精,以构建康养服务体系为抓手,建设康养联合体8个,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开展辅具租赁、智慧养老、失智照护等服务项目,实现养老服务从“有”到“优”。推动建设一批老年宜居村(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区。
四是养老市场“增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与医疗、文化、地产、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激发“银龄经济”市场活力,推动养老服务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辐射带动各类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调发展。
“十四五”时期镇海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主 要 指 标 | 2020年 完成值 | 2022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属性 |
1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8 | 60 | ≥65 | 约束性 |
2 |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 20 | 25 | ≥30 | 预期性 |
3 |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 34.6 | 35 | 36 | 约束性 |
4 | 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的比例(%)※ | 20 | 20 | 22 | 预期性 |
5 |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 — | 22 | 25 | 预期性 |
6 | 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人次)※ | — | 800 | ≥2000 | 预期性 |
7 | 康养联合体数(个)※ | — | 6 | 8 | 预期性 |
8 | 智慧养老院数(个)※ | — | 1 | 2 | 预期性 |
9 | 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平台数(个)※ | — | 1 | 1 | 预期性 |
10 | 每日享受助餐服务居家老年人数/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率 | 350 | 800人/100% | 2000人/100% | 预期性 |
※为宁波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 |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基本养老保障更加充分精准
1.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障。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夯实特困、低保、低边等对象的兜底保障基础,实现应保尽保;推动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为服务需求测算依据、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相关福利救助制度和补贴政策相衔接的更加精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补贴水平,建立标准稳步提高的增长机制;配合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营机制,引入使用者付费机制,逐步建成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2.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城乡统筹,将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作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农村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探索邻里互助、乡贤助老、家属照顾的农村多元助老模式。健全留守空巢老人关爱机制,实施“线上监测+线下探访”相结合的定期巡访机制,周巡访率达到100%。
3.促进公办机构改革与发展。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切实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责;有序推进公建民营,在重点保障特困、低保低收和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基础上,确保其他老年人机会均等轮候入住。加大公办机构改革发展力度,提升照护能力,聚焦失能失智服务需求,引导重点建设护理型(含认知障碍照护型)养老机构(床位),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总床位的65%。
(二)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加优质可及
1.优化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原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四级联动“乐养镇海·爱在邻里”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四个中心”。严格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新建小区设施标准化配建,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举措补齐养老设施,鼓励将低效适宜的国有或集体存量用房,优先用于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深化联动统筹,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专栏1 “乐养镇海·爱在邻里”养老服务网络 | ||
层级 | 设施/服务类别 | 涵盖内容 |
区级 | 乐养指导中心 (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统筹协调、行业指导 |
镇(街道)级 | 乐养服务中心 (养老服务综合体) | 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
中央厨房 | ||
康养联合体 | ||
村(社)级 | 乐养活动中心 (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站) | 老年食堂/助餐点 |
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等 | ||
小区级 | 乐养邻里中心 (家门口养老睦邻点) | 新建(老旧)小区居家养老用房 |
小区自治站、居民会客厅 | ||
物业服务点 | ||
推动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打造集生活服务、老年助餐、医养康养、基础护理、助学培训、文化娱乐、智慧服务、乐养管家等八大应用场景的枢纽型养老综合体;助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邻里中心、文化礼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设施的共建共享;确保每个居民小区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养老睦邻点)。到2025年,实现乐养服务中心镇(街道)全覆盖、乐养活动中心村(社区)全覆盖。 |
2.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增强家庭照料责任与能力,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面向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增能服务,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优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鼓励机构、社区将专业服务延伸到老人家庭。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困难老年人家庭愿改尽改,支持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逐步推动由保障“兜底型”向满足“需求型”转变。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乐养镇海·爱有滋味”老年助餐服务项目,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安全可靠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和网络订餐平台等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助餐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提供送餐服务;支持建设中央厨房。
专栏2 “乐养镇海·爱有滋味”老年助餐服务项目 |
深化“爱心车轮食堂”,实施“乐养镇海·爱有滋味”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能力。 到2025年,至少建成10个标准化老年食堂,每日享受助餐服务居家老年人达2000人以上,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区)覆盖率达100%。 |
(三)推进医养康养服务更加融合提升
1.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多层次打造乐养型康养联合体,区级康养联合体以大中型养老机构为主体,依托宁波市民康医院、区龙赛医疗集团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稳定期康复、出院后护理等服务;镇(街道)级康养联合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康养服务;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均应设立康复室。打造“两中心一站点”三融合,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邻布局、毗邻而建、协同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护理站建设,实现“社区护理+居家护理+医疗衔接”服务目标。
2.实施康养照护服务。推进“家庭照护床位”,通过政策支持,发挥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组织的作用,在老年人家中提供照护计划制定、康复训练、营养咨询及远程响应、紧急援助等机构式长期照护服务。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提供实操培训及日常照护指导。开展老年辅具租赁服务,开发康养适老产品应用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使用指导等服务。
3.构建认知障碍照护体系。着力打造认知症友好区,分层分类打造“乐养镇海·爱有记忆”专业认知障碍照护体系,推进机构全功能服务、社区全流程服务、居家全病程管理,为失智老人构建起机构照护、社区干预、居家支持的认知障碍照护链。加大培育认知障碍社会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早期筛查、早期干预、照护培训等,建立认知障碍指导、培训合作机制。
分类 | 服务类别 | 任务内容 |
机构 层面 | 专业照护机构 实施全功能服务 | 九龙福利院建成区级认知障碍照护机构 |
各养老机构改建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标准化认知障碍床位 | ||
社区 层面 | 友好社区 实现全流程服务 | 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认知障碍活动专区 |
创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 | ||
居家 层面 | 家庭照护 实行全病程管理 | 培育认知障碍服务社会组织 |
实施“老朋友——家庭照护能力提升计划” | ||
到2025年,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占比不少于当地公办养老机构床位8%,每万户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30张。 |
(四)推进养老服务支撑更加强健有力
1.推进养老服务人才支撑。实施“乐养镇海·爱在守护”养老人才队伍提升项目,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与院校的合作,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宣传,对长期在区内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优秀护理员,予以政策激励;鼓励创建养老服务领军人物工作室;支持实施养老服务社工工作机制。建立“乐养管家”队伍,在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机构开展乐养管家试点工作,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个性化养老规划及获取养老服务资源提供政策咨询、指导服务。
专栏4 “乐养镇海·爱在守护”养老人才队伍提升项目 |
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达到36人,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在护理员队伍中占比22%,持证养老护理员持救护员证比例达到60%,每60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万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达到25人。 加强养老队伍人才支持,探索培育“乐养管家”专业团队,开设“金生定单班”,新建1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个养老社会工作室,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2000人次。 |
2.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支撑。结合数字化改革,全面对接“浙里养”和“甬易养”平台,建设集成养老服务数据、业务协同、分析预警的可视化展示平台,进一步推进养老信息服务“一网通”;以智慧养老项目和场景应用为导向,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试点一键租赁个性化应用模块,推进养老机构安全一键巡检应用服务;聚焦5G+智慧健康,整合区域养老和医疗资源,构建四级联动的智慧医养平台;支持招宝山街道“党建+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努力打造全人群覆盖、全过程管理、全天候响应的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
3.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力量支撑。扶持和发展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国有经济对养老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支持家政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探索“物业+养老服务”;重点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老服务志愿者团队,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利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
(五)推进综合监管评估更加完善有效
1.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第三方监管;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建立重大公共安全卫生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习培训;支持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2.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强化专项督导,将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与运营奖补挂勾。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评价机制,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
3.探索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归集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对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判断和评估,供社会查询和参考。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对接,规范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养老服务”,健全党委领导机制,确保党建工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中发挥优化和集成作用,积极培育养老机构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与区域养老服务充分结合、深度融合、互相推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为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将养老服务列入对镇(街道)、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养老服务工作聚合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老年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将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慈善基金、彩票公益金等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入养老事业。
(四)加强实施监督。明确养老服务事业规划指标和任务,确保规划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负责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将养老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鼓励社会多方参与评估,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升监测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