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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1- 26 浏览量: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章正文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期结束、寒假管理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宁波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于2月2日结束,2月3日放寒假。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于2月26日开学;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放假,共十九周。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工作有关要求

1.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

期末复习考试阶段,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工作有关规定,加强日常教学巡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量,不得提前结束艺术、体育等课程。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评价,小学一至五年级和初一、初二年级所有考试、测评成绩均实行等级制,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给学生排名次。

2.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要教育学生、家长遵守“双减”政策,不能参加培训机构(个人)组织或变相组织的学科类培训活动。各中小学要控制好学生的寒假文化科作业量,做到精编细选、学科统筹,开学后及时批改和反馈。要精心布置安全、德育、公益等劳动实践性作业,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好传统节日。要明确禁止学生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告诫学生远离不健康的书刊、影像、毒品,不进入营业性的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

3.扎实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各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指导,宣传科学育人观念,指导家长利用寒假时间多陪伴孩子,防止孩子沉迷网络,引导孩子加强课外阅读和体育锻炼。积极整合学校、社区、社会机构教育资源,开展丰富有意义的“学伴小组”活动,减轻学生心理负担,营造温馨和谐的亲子关系。各学校要做好对“学伴小组”开展活动的指导工作,开学后要进行统计和总结。

4.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安全工作

加强师生传染病防控指导。密切关注和切实执行区教育局关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各类通知,加强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联防联控。向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科学宣传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春节及寒假期间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学校保安员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利用节假日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内有关设施进行维护,在放假后和开学前对校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水、消防和实验室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各学校要加强工程现场巡查,确保工地安全。

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家访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和法律意识,全面开展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交通出行、饮食卫生、烟花爆竹燃放、户外活动、传染病防控、防盗防拐骗、防电信诈骗、防沉迷网络、禁毒等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教育。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卫生教育与管理。

重视极端天气等关键环节应对。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要求,突出抓好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要加强对校园内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冰雪天气对校舍安全造成危害;要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及时向师生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妥善安排好在校师生的生活;要加强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期间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5.提前谋划开学准备工作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拟定新学期工作思路,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就党建工作、教学管理、教研提升、德育教育、学生资助、群团工作、教育宣传、后勤保障等新学期开学前的准备情况和新学期重点工作进行详细布置。

6.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学校要在期末工作会议上,重申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主动在学校公众号公布师德师风监督电话,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存在利益关系人员的礼金礼品,不接受由上述人员支付或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不酒驾、醉驾,不违规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信谣不传谣,弘扬社会正能量。

7.积极开展“送温暖”家访活动

要开展切实可行的“送温暖”家访活动。在进行多种形式的全面家访基础上,要对学习有困难、家庭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家庭进行重点访问。各学校也要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教职员工、老干部、退休教师,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教职员工,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8.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其中2月10日至2月17日原则上由学校班子成员值班)。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建立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及时报送紧急信息,杜绝发生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区教育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各学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6276772。各学校2024年寒假值班安排表请于1月31日前上传至浙政钉办公室主任群文件夹,联系人:孙杰,电话:89287669。

附件:1.镇海区中小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历.docx

2.2024年寒假各单位值班安排表.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