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736956697R/2026-212732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建设交通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服务行为,提升项目经理队伍素质,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在《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制定了《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项目经理定位和任职条件。主要包括物业项目经理(含项目负责人)的定位、任职资格符合条件、不得担任辖区内物业项目经理的情形。
(二)明确了物业项目经理主要职责。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管理、政企对接落实、业主服务沟通、矛盾纠纷化解、小区安全管理等。
(三)明确了项目经理备案与变更程序。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提交项目经理委派(任命)书的时间节点、可更换物业项目经理的情形及规范流程等。
(四)明确了违规情形和惩戒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物业项目经理失信惩戒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四、适用范围
适用全区
五、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6年10月16日起施行,原《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关于印发<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建交〔2021〕46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解读人:魏幼娜;联系方式:0574-8958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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