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1736956697R/2026-212732 成文日期: 2026-09-24
发布机构: 镇海区建设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24 14:47 来源:办公室(安全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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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服务行为,提升项目经理队伍素质,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在《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制定了《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项目经理定位和任职条件。主要包括物业项目经理(含项目负责人)的定位、任职资格符合条件、不得担任辖区内物业项目经理的情形。

(二)明确了物业项目经理主要职责。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管理、政企对接落实、业主服务沟通、矛盾纠纷化解、小区安全管理等。

(三)明确了项目经理备案与变更程序。主要包括物业企业提交项目经理委派(任命)书的时间节点、可更换物业项目经理的情形及规范流程等。

(四)明确了违规情形和惩戒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物业项目经理失信惩戒措施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四、适用范围

适用全区

五、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6年10月16日起施行,原《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关于印发<镇海区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建交〔2021〕46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解读人:魏幼娜;联系方式:0574-8958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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