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736956697R/2025-2125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建设交通局 | 文件字号: | 镇建交〔2025〕7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BZHD16-2025-0002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公布废止《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物业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由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和原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暂行办法》(镇建交〔2013〕77号),因可直接执行上级文件等原因,决定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宁波市镇海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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