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11316935320K/2025-22726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询价采购公告(2025-002)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物资采购制度》等有关制度,针对本中心使用的仪器设备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项目名称: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询价采购项目(编号ZHJK2025-JKYQ002)
2.采购组织类型:询价采购
3.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人民币) | 备注 |
1 | 尘埃粒子计数器 | 1台 | 1.43万元 | 技术参数 1、供电方式 DC 8.4V(内置可充式锂离子电池) 2、*粒径通道 0.3、0.5、1.0、3.0、5.0、10.0(µm) 3、*采样流量 2.83L/min 4、使用环境条件 温度:10℃-30℃ 5、湿度:20%RH-75%RH 6、大气压力:86kPa-106kPa 7、允许最大采样浓度 35000颗/L(尘埃颗粒粒径不小于0.5µm),采样空气中不得含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 8、显示 3.5寸彩屏 9、材质 ABS 10、*电池续航时间 4小时(一直测量) 11、自净时间 ≤10min 12、判定等级 ISO14644-1: 2015/GMP: 2015等 13、数据存储 1000组(配PC机专用采集软件) 14、其他功能 周期、延时、间隔时间设置报警设置、数据导出 15、重量不超过0.8kg 16、含检定/校准证书 17、*为确保售后服务保障,需提供厂家授权及服务承诺书 |
2 | S型皮托管 | 1支 | 0.15万元 | 技术参数 1、*S皮托管 2、长度1米 3、含检定/校准证书 |
3 | 风量罩 | 1个 | 0.62万元 | 技术参数 1、*测量范围:100-4000m3/h 2、测量精度:≤±5% 3、温度:5℃-35℃ 4、相对湿度:30%-70%RH 5、具有充电电池和交流电供电方式 6、含检定/校准证书 |
备注:1.如需提供样品的项目,一次性耗材样品不予退还;非一次性耗材样品在询价采购结束后由供应商自行取回。2.超出预算报价无效;价格是询价采购的重要因素,请在报价单上按所能供应的最低价进行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对采购需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报价单模板请自行下载链接附件,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公司公章。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4.4报价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询价信息发布媒介、获取方式及时间:
5.1询价采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宁波市镇海区政府政务网发布。(https://www.zh.gov.cn/col/col1229822237/index.html)
5.2询价采购公告及报价单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上述网站上自行查看,自行下载链接附件获取报价单,并向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提交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5.3询价采购公告及报价单获取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5 日上午
6.报价单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6.1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提交方式:采用加盖公章的PDF格式,电子文档提交。邮箱:215677706@qq.com,联系电话:0574-86261865。联系人:卢老师。
6.2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1:30(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报价要求送达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报价及相关资料要求:
7.1报价要求:报价原则上以报价单所写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报价单上按所能供应的最低价进行报价。报价单上写明授权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并确保电话畅通,采购方有权根据需要对需沟通确认的事项与报价供应商进行电话联系。再次强调按最低价进行报价。采购方对报价较高的或无需沟通确认的供应商不一定会电话联系。
7.2相关资料要求:除报价单以外,供应商还需提供与询价项目相关的必需证件资料,如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供应商“三证”、法人对销售人员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授权书等。
7.3经采购方询价中选的供应商,接通知后需再提供与项目采购相关的整套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后寄送到采购方。收件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后大街494号,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件人:卢老师 0574-86261865。
8.其他事项:
8.1供应商须在询价截止日前向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报价单。
8.2报价单等文件资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制作。
8.3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不论询价采购结果如何,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方对未中选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报价文件不退回。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报价。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