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11002958853L/2025-227248 | 主题分类: | 监察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 (2025年第16批)
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2023〕1号)文件规定,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初审,现将下列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项目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本部公寓1号楼-4号楼装修工程
施工单位: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2023〕1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规定。
公示期: 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海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反映,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19号浙二建大厦北楼806室
电话:057489287155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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