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0211698243994C/2026-1010288257 | 成文日期: | 2026-07-08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确定庄市石化加油站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庄市石化加油站地块项目符合基础设施建设情形,确需征收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甬江实验室A区,南至兆龙路,西至东昌路,北至庄和巷(详见庄市石化加油站地块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共计征收总建筑面积约0.02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附件:庄市石化加油站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8日
- 附件下载: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