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11698243994C/2025-101028819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体裁分类: | 通告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协商选定汇源菜场1号楼地块项目评估机构的通知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了《汇源菜场1号楼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2025〕15号),并于8月14日进行了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2025年度纳入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名单》中,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并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评估机构。请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将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提交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地址:镇海区澥浦镇兴城路1号,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6506789。
附件:关于公布2025年度纳入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5年度纳入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名单的通知.pdf
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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