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091904194W/2026-205233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打造规范执法队伍。
着力打造高质量执法办案队伍,相继组织食品抽检报告解读培训会和案件质量评析会、局对所案件评查会议,撰写《2024年度行政复议诉讼统计分析报告》,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技能培训沙龙,发布《行政案件应诉准备及要点》,通过对行政复议诉讼的复盘,使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针对新入职干部和年轻干部,创新打造新苗课堂,录制“今日我领麦”业务经验交流,构建“理论授课+实地带教+基层实训+成果展演”多段式培养体系,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行服务型执法,进一步释放依法“小错轻罚”信号,为市场主体提供容错纠错空间。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探索建立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对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实施守信免检少检,在全省首推涉企行政检查行业“白名单”全领域管理改革,紧固件行业行政检查频次同比减少,实现重复检查“零发生”,“白名单”企业检查零次。
(三)充分发挥市监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以增值暖企服务为导向,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精神,落实企业迁移一件事办理,确保经营主体自由迁移。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出涵盖十二个重点方面的营商环境优化措施。组建“红盾助企”服务团,建立常态化政企交流机制,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合规经营。加强部门协同,及时通报辖区企业基本情况,助力部门主动服务企业。
二是以公平竞争审查为依托,市场竞争规范有序。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于以区政府及区府办名义制发的涉企业经济活动政策,均已实现合法性审查,同时,将审查作为政策出台的“必经程序”,并强化政策出台后评估,动态监测政策实施效果,确保持续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三是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治理列入省级“浙里食安”攻坚项目。全国率先推动落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附加标签缺陷损失补偿保险”,为食品行业标签管理提供“镇海样板”。药品领域安全与发展全面推进,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整治。以数字赋能监管创新,着力构建“零售药店数字化监管体系”,逐步推行非现场监管模式。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加强,聚焦燃气具、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重点类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排险除患。根据热销时间段差异推进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有力管控,组织电梯、压力容器等行业专项整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以互联网+监管为支撑,推进协同高效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细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印发《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制定2025年度本部门的行政检查计划。鼓励并推进全区各执法部门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尽联”的原则,拓展跨部门双随机监管应用场景。
(四)加强内外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修订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案审会讨论事项范围和程序,通过集体决策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科学性。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采取“交叉互评+专家复核”模式,引入“差异抽查、小组研讨、经验交流”等举措,实现不同办案机构交叉互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未发生败议败诉。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八五普法。
找准增值化法治服务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积极践行“惠民惠企”普法理念。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和重要时间节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期间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普法覆盖面与影响力。同时,将普法融入争议处理,协助区法院对6件商标侵权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开展行政调解,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强化“以案释法”普法,全年共有9个案件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推动普法+执法融合发力,在监管执法中强化普法说理,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一案三书”基础上,推进行政处罚案件案后回访,在行政处罚后三个月内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回访活动,查看整改情况,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有效帮扶及行政指导。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保障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仍显不足。
(二)对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仍要加强。部分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法规意识不高,依法经营意识淡薄,经营中安全管理制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化落实《宁波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的规定,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时代形势、具体问题细化研究,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依法履职用权,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公务员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先后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为全局学法活动树立了标杆。深入推进“法治市监”建设,立足行政执法部门的基本定位,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消费维权、“三品一特”等与社会民生紧密相关的关键领域,扎实履行主责主业,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市场监管主责主业为抓手,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确保市场和谐稳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在法治思维能力上再深入。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遵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宁波党员干部学习网等云平台,将法律知识培训、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在执法监管力度上再突破。一是继续全面推进涉企规范执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准确适用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深化“执法体检+说理执法+案后回访”工作体系,建立贯穿执法全周期的服务型执法新模式。二是继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围绕提升法治思维与执法办案能力,实施分类培养,通过开展轮岗实训,全员执法试点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案卷评查的导向、预防和纠错功能。定期组织工作例会,召开典型疑难案件研讨会,强化案件质量督查指导,通过深入探讨,提炼经验教训,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参考,提升整体案件处理质量。
(三)在普法宣传力度上再强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九五”普法工作,将普法融合于监管执法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组织培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加大多为职业索赔的重灾区的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规经营指导的力度,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面向消费者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通过发布消费提示、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让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