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1091904194W/2026-205264 成文日期: 2026-05-06
发布机构: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11: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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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2.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4.采购预算:根据2026年预估数量计算总价,实际费用按报价单价与实际处理量结算,并不超过当年财政项目预算总额。2026年预估数量详见附件1。

5.采购内容:包括业务档案的整理、扫描、图像处理、条目著录、数据挂接、装订还原等。全年预估数量详见附件1。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注:本项目详细的技术要求(如质量标准、保密安全、验收规范等)已在评分标准中予以明确,不再另附技术需求文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我局将在各单位报价基础上,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合作意向单位。报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7:0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递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车站路422号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7-2室(收件人:张老师)。

3.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

(1)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列明单价及预估总价)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承诺函等)

(3)技术方案(含质量、保密、验收、售后等)

(4)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拟投入人员及设备清单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车站路422号407室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电话:0574-86372017、0574-862687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