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091904194W/2026-205286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部分案件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审计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就“宁波镇海XX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案”及“宁波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案”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具有相应的财务审计资质能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48000元
五、采购内容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等规定,对“宁波镇海XX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案”及“宁波XX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案”的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具体审计内容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查看。
六、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承诺函等);
2.技术方案(含计算方式、保密承诺、最终审计报告格式样板等);
3.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列明单价及预估总价);
4.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拟投入人员及设备清单(附人员资质证书)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入信封并密封。
七、评定方法:本次询价采购中,先对报价单位资格进行审核,然后在符合要求的报价中结合业务履历、报价金额、技术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得分最高者为合作意向单位。报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本项目所有审计服务在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八、询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422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一中队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车站路42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6267021
附件:部分案件违法经营额及违法所得审计服务具体评分标准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