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10029589413/2026-1010404321 成文日期: 2026-08-18
发布机构: 镇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6年8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15: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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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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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太一碳元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广源路318号

宁波太一碳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200万元,租用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广源路318号的工业厂房(面积约800m2),新购设备,实施“宁波太一碳元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研发项目”,研究内容主要是进行碳纤维预浸料制备工艺优化试验,明确熔融、涂膜、热压等工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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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熔融废气、涂膜废气、擦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热压废气产生量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噪声:①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先进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②作业时门窗保持关闭状态;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风机与风管连接处采用软性连接,风口设消声器;③平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废: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②一般包装材料、试验废品、废手套经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③废隔膜纸、废离型纸、废抹布、废化学品包装、废活性炭收集后应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宁波高新区-宁波中科祥龙科技有限公司-空天关键部件创新研发与中试制造中心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XCL02-03-15B-02地块(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在建厂房,北至规划永平东路)

宁波中科祥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中科祥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30日,主要从事空天关键部件中试生产,以及基于计算机软件完成的全流程数字模型设计研发。企业购置熔丝增材设备、激光直接沉积3D打印设备、金属3D打印机等设备,实施空天关键部件创新研发与中试制造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9400件空天关键部件的中试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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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打磨粉尘、喷砂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涂废气经密闭收集,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烟道引至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投料粉尘、3D打印废气、喷粉废气、焊接烟尘、显像废气加强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后汇同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垫,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产生。

(4)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砂轮砂纸、废氧化铝砂、边角料及次品、废氧化锆、集尘灰、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粉(含硅油)、磨泥、含油金属屑、漆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无纺布、洗枪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油桶、废包装桶、浮油及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项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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