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0029589413/2026-1010289978 | 成文日期: | 2026-04-08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6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800吨高强度(12.9级)紧固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2218号 | 宁波海信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 宁波海信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高强度(12.9级)紧固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4800吨高强度(12.9级)紧固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6年1月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12-330211-07-02-155719。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除湿碳化、达克罗涂覆(浸涂、烘烤)废气经收集汇总后通过一套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经收集并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下料机、各类仪表车、各类冲床、滚丝机、抛丸机、全自动达克罗涂覆生产线、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废金属、铁锈粉末及废丸料、废布袋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原料桶、喷淋废水、废活性炭、水性漆渣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
2 | 年产300吨塑粉、200万件休闲日用五金件项目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汇水路188号2号楼一层 | 宁波市镇海宇睿塑粉有限公司 | 宁波市镇海宇睿塑粉有限公司 是一家从事塑粉、休闲日用五金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吨塑粉、200万件休闲日用五金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5年9月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09-330211-07-02-962821。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混合搅拌、加热挤出、固化、包装废气:车间密闭呈微负压状态,对生产车间进行整体抽风,同时对混合搅拌机投料口设置密闭式吸风罩、对挤出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固化烘道排气口设置直连管道收集,经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磨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汇总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经收集并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中的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总铁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浓度限值标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双螺杆挤出机、压片机、混料机、磨粉机、下料机、折弯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电焊机、喷塑流水线、脱脂硅烷处理生产线、空压机、废水处理设施(含压滤机)、冷却塔、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一般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金属废料、废焊材、废塑粉、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浮油及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
3 | 年产瓦楞纸箱、瓦楞纸盒8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息云寺一路88号 | 宁波市镇海申华纸制品有限公司 | 企业原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业区,因发展需要,搬迁至澥浦镇,从事瓦楞纸箱、瓦楞纸盒产品生产,年产能为80万平方米。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印刷、粘合废气:使用水性油墨和水性胶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很少,要求企业通过加强车间管理。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各种设备保养检修;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瓦楞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水桶待鉴别,鉴别前按危废要求进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墨桶、废抹布、清洗废液、污泥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