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110029589413/2025-1010287853 | 主题分类: | 环境污染、监测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5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波烯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个芯片电极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应路188号 | 宁波烯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烯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现投资2691万元,选址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应路188号——租用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宁波烯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个芯片电极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可年产2000万个芯片电极。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治理 清洗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长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雕刻及切割废气经设备内收集措施收集,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点胶废气及贴片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其出水标准后排海。 3、噪声治理 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 废试剂、不合格品、废包装袋等收集暂存后委外处理;有机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等都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