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77149/2024-20228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7-11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综合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澥浦镇等6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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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由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澥浦镇等6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5月25日,区执法指导办在区政府网站上就《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意见征求(https://www.zh.gov.cn/art/2024/5/25/art_1229821307_59359864.html)。

草案全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动态调整澥浦镇人民政府、

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蛟川街道办事处

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代拟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经研究,决定对澥浦镇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蛟川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澥浦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澥浦镇人民政府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建设(市容环卫)、建设(市政)、建设(房地产)、建设(绿化)、自然资源、水利、消防救援、人力社保、公安、民政、民宗、人防、教育、农村环境卫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领域343项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1)

二、对招宝山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建设(市容环卫)、建设(市政)、建设(房地产)、建设(绿化)、自然资源、水利、消防救援、人力社保、公安、民政、民宗、人防、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349项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2)

三、对蛟川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蛟川街道办事处在其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建设、建设(市容环卫)、建设(市政)、建设(房地产)、建设(绿化)、自然资源、水利、消防救援、人力社保、公安、民政、民宗、人防、教育、农村环境卫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领域356项行政执法事项。(详见附件3)

四、收回的行政执法事项,由赋权前原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

五、澥浦镇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蛟川街道办事处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依规履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

六、本通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澥浦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4).xls

附件2:招宝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4).xls

附件3:蛟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目录(2024).xls

起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文件精神,由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了《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澥浦镇等6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5月25日,区执法指导办在区政府网站上就《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意见征求(https://www.zh.gov.cn/art/2024/5/25/art_1229821307_59359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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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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