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通 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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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下旬至2026 年5月下旬,区委巡察组将对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石化开发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石化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石化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石化开发区安全发展保障中心、石化开发区产业发展保障中心等10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十五届区委第十三轮常规巡察,对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巡察监督重点内容为: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和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同步在有关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区委巡察组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15088489925,电子邮箱:zhqwd1xcz@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联系电话:15088466501,电子邮箱:zhqwd2xcz@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电话:18758475453,电子邮箱:zhqwd3xcz@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石化开发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石化开发区产业发展局、石化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石化开发区安全发展保障中心、石化开发区产业发展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15057495434,电子邮箱:zhqwd4xcz@163.com。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 寄信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608(请注明区委第X巡察组收),邮政编码:31520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