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7342472482/2025-10104041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 文件字号: | 镇政发〔2025〕2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 规范性文件编号 | BZHD00-2025-0005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一、总则
1. 编制背景
根据《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浙环发〔2023〕35号)的规定:“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的制修订情况,及时划定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我区现行《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镇政发〔2019〕8号)为2019年印发,已满5年。且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用地类型发生变化,亟需重新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
(4)《“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5)《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6)《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环办函〔2017〕230号);
(8)《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浙环发〔2023〕35号);
(9)《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甬环发〔2024〕39号);
(10)《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浙环函〔2023〕68号);
(11)《2023年宁波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甬美丽办发〔2023〕9号);
(12)《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宁波市镇海区美丽镇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镇美丽办发〔2024〕3号);
(14)《宁波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甬环发〔2024〕45号);
(15)《浙江省宁静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美丽办〔2024〕4号);
(16)《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宁波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甬美丽办发〔2024〕11号)。
3. 适用范围
(1)本区划适用于镇海区行政区域;
(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标准中标准适用范围按照此区划执行;
(3)飞机噪声不适用本区划。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 总体概况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和《宁波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甬环发〔2024〕39号),本次区划划定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四大类,总面积为230.07平方公里(除甬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七里屿范围外),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48.10平方公里,占比为20.91%;2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101.01平方公里,占比为43.90%;3类声环境功能区8个,总面积80.96平方公里,占比为35.19%。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交通干线、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配套交通服务区域,其中4a类交通干线及内河航道等56个(城市主干路18条、城市次干路30条、城市轨道交通1条、交通服务区7个),4b类交通干线1个(铁路干线1条)。1、2、3类区统计面积中包括4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区面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第2章节实施。全市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0、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制如下表所示,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
表1 环境噪声限值
声功能区类别 | 时段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1类 | 55 | 45 | |
2类 | 60 | 50 | |
3类 | 65 | 55 | |
4类 | 4a类 | 70 | 55 |
4b类 | 70 | 60 | |
注:4b类区是指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的两侧一定范围内区域。
2. 0类区划分
0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根据镇海区土地利用现状,无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类区域,故未进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3. 1类区划分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一般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或者I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 (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1类区标准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本轮调整共划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为48.10 平方公里,划分结果见下表。
表2 1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 面积(平方公里) | 涉及镇、街道 | 区域范围(边界) |
0211-1-01 | 29.11 | 九龙湖镇 | 北侧以九龙湖镇行政边界为界;东侧自北向南为九龙大道、香山路、沿山大河支流、沿山大河、乡间小路、山体;南侧以九龙湖镇行政边界为界;西侧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界的围合区域。 |
0211-1-02 | 15.66 | 澥浦镇、 九龙湖镇、 骆驼街道 | 北侧以九龙湖镇和澥浦镇北边界为界;东侧沿外子贡河、觉渡大河,沿支流向南至后港头村向西,沿西联小区西边界向南,沿农村小路至绕城高速;南侧以绕城高速为界;西侧自北向南依次为九龙大道、腾山路、龙都路、沿山大河、田间小路、河道至九龙大道止于绕城高速的围合区域。 |
0211-1-03 | 3.33 | 九龙湖镇 | 西、北以九龙湖镇行政边界为界;东、南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界 |
注:区域范围边界应对照区划图一起确认,具体以图为准。
4. 2类区划分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一般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或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2类区标准限值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
本轮调整共划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总面积为101.01 km2,划分结果见下表。
表3 2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 面积(平方公里) | 涉及镇、街道 | 区域范围(边界) |
0211-2-01 | 22.86 | 九龙湖镇、骆驼街道 | 西部(九龙湖镇):西侧沿余汶线、至沿山大河、沿沿山大河至拐点(121.526368179°E, 29.996898579°N)、农田小路、沿山小路至慈江,南侧沿沿山大河至拐点(121.531147876°E, 29.992038416°N)、农田小路、至拐点(121.539679983°E,29.996627676°N)、农田小路横穿长应河、长邱线至拐点(121.549657800°E,29.991228389°N)、向东南穿过村庄农田、骆慈线,东侧沿九龙大道、外子贡河支流、沿山大河支流、田沈路、农田小路,北侧为沿山大河、龙都路、腾山路、九龙大道、香山路。 东部(骆驼街道):西侧沿觉渡大河支流向南至后港头村向西,沿西联小区西边界向南,沿农村小路至绕城高速,沿骆慈线交叉口穿徐家村至西河、穿农田村庄、英雄河、农田小路、小河道、农田小路、通园路、兴骆路、慈海北路、慈海南路;南侧、东侧、北侧沿骆驼街道边界至外子贡河。 |
0211-2-02 | 33.41 | 澥浦镇、贵驷街道 | 西侧沿沿山大河、觉渡大河及支流澥浦镇边界、庙戴工业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边界、澥浦镇边界、贵驷街道边界;南侧沿贵驷街道边界、爱登南路、永平东路至贵驷边界;东侧沿贵驷边界、澥浦边界至镇浦路、明海北路、滨海河、海星路、海天中路;北侧沿南浦路、山体、澥浦河、汇源路、凤翔路、慈龙东路、澥浦镇边界、山体的合围区域,并除去内部三类声环境功能区。 |
0211-2-03 | 44.74 | 庄市街道、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 | 西侧自蛟川街道边界、庄市光明工业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庄市边界;南侧沿甬江至招宝山大桥;东北侧沿山体、雄镇路、蛟川3类声环境功能区至澥浦镇边界线,除去蛟川北欧工业园3类声环境功能区。 |
注:区域范围边界应对照区划图一起确认,具体以图为准。
5. 3类区划分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一般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或者Ⅱ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3类区标准限值为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轮调整共划定3类声环境功能区8个,总面积为80.96 km2,划分结果见下表。
表4 3类区一览表
区域编号 | 面积(平方公里) | 涉及镇、街道 | 区域范围(边界) |
0211-3-01 | 56.44 | 澥浦镇、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 | 北侧和东侧为澥浦镇、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行政边界,西侧和南侧沿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文件和控制性详细规划Ⅱ类用地边界类型边界,自西向东依次为通海路、慈龙东路、兴业西路、汇源路、澥浦河、沿息云寺路及北海路山体、沿海天中路、明海北路、镇浦路、甬舟高速、镇骆东路、拐点(121.650793910°E,29.965515491°N)至拐点(121.645172000°E,29.968530294°N)至拐点(121.647172928°E,29.971775767°N)至拐点(121.642999410°E,29.973610398°N)河道、俞范东路、菜场路、向北小路至拐点(121.647462606°E,29.979457613°N)、镇骆东路、万弓塘河、小路、临俞北路、小路、石凳大路、拐点(121.667833984°E,29.970429298°N)至小路、河滨路、小路、拐点(121.654621422°E, 29.964608904°N)至小路、河道、镇骆东路、河周路、俞范东路、河道、东海路、沿山小路、拐点(121.681301355,29.970517811)至雄镇路威海路交叉口、威海路、静远路、环城北路、威远路、招宝山山体至甬江的围合区域。 |
0211-3-02 | 1.60 | 澥浦镇、骆驼街道 | 西至慈龙东路;北至澥浦河;东至广源路、庙戴路、小路、镇浦路、沿十七房东侧规划路至北侧边界庙后路;南至兴浦路的围合区域。 |
0211-3-03 | 0.73 | 九龙湖镇 | 北侧自西向东沿沿山大河、拐于九龙大道向东南穿过农田;东侧沿沿山大河支流至田杨陈村便民服务站后沿小路至拐点(121.560028383°E, 30.019507057°N);南侧沿着小路一路向西至九龙大道;西侧沿九龙大道北上至田沈路后沿老屋村外围、农田至沿山大河。 |
0211-3-04 | 0.96 | 九龙湖镇 | 南侧沿外子贡河拐点(121.535958519°E, 30.003075986°N)向东至宁波海信紧固件东侧河道拐点(121.552521159°E,30.006603090°N);东侧沿小路,至长邱线;北侧往西沿农田与村边界小路经经堂王村、与长应路交叉后继续向西穿过长应河、经西河村和张家村后拐于拐点(121.532624565°E,30.009325625°N);西侧向南穿过刘家村和张家村交界处和农田后于拐点(121.533681356°E,30.005929949°N)向东至工业区与农田交界小路后继续向南至外子贡河所围合区域。 |
0211-3-05 | 13.66 | 九龙湖镇、骆驼街道 | 北侧沿沿山大河从拐点(121.531137785°E,29.991999018°N)自西向东沿农田小路与长应河交叉后沿长邱线向南再向东沿骆慈线、村庄与农田交界线至兴骆路与慈海北路交叉口;东侧沿慈海北路、慈海南路、东昌路向南;南、西侧为镇海边界线形成围合区域。 |
0211-3-06 | 2.03 | 贵驷街道 | 西侧沿东大河向西北至借邑港往西北至镇骆西路;北侧沿镇骆西路、俞范西路向东至拐点(121.627160796°E,29.982327437°N);东侧沿着农田向西至镇骆西路和南二路交叉口,沿镇骆西路往东南至拐点(121.633339264°E,29.971878891°N);南侧向西至拐(121.630474665°E,29.970006710°N),向南至拐点(121.632566788°E,29.968365198°N),沿河道向西至东大河。 |
0211-3-07 | 1.91 | 贵驷街道、庄市街道 | 北侧从贵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南角沿永平东路在建延伸段向东南至周林港、贵安南路交叉口;东侧沿庄市光明工业区、庄俞路往南至铁路;南侧沿铁路向西至周 林港;西侧沿周林港向北至永茂东路,向西至爱登南路;向北沿延伸段至永平东路。 |
0211-3-08 | 3.63 | 庄市街道、蛟川街道 | 西侧自雄镇路与临江立交界处向南沿郭家港河、东生路至风华路;南侧沿风华路自西向东至绕城高速;东侧沿绕城高速向北至中官路、金丰北路、东明路、蛟川中心学校西侧河道、青青路、雄镇路;北侧为雄镇路。 |
注:区域范围边界应对照区划图一起确认,具体以图为准。
6. 4类区划分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1)4a类区
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场站、港口、公交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紧挨交通干线的公交首末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等,按照规定划分为4a类区。符合划定规范的在建或未建区域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开始,自动调整为4a类区。
1)道(公)路:镇海区内现状主干路分别为兴业路-余汶线、海天路、镇浦路、汶骆路-镇骆路-大运路过江通道、镇海大道、永平路、北环东路-雄镇路、中官路、风华路-城河西路-城河东路、海江大道、康桥北路、九龙大道、慈海路、望海路、兴海路、明海大道、东外环-庄俞公路、威海路-海天路-招宝山大桥及接线。
2)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地铁2号线清水浦段。
3)内河航道:无。
4)交通服务区:镇海服务区、镇海长途汽车站、骆驼客运站、镇海公交公司、清水浦地铁站、镇海港区(镇海港埠公司作业区)、甬江港区(区内为招宝山大桥至庄市粮库区域的社会码头)等。
5)以上所述中未提及但符合划定规范的已建公路、道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场站、港口、公交场站、公交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紧挨交通干线的公交首末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等,按照规定划分为4a类区。符合划定规范的在建或未建区域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开始,自动调整为4a类区。
(2)4b类区
铁路:镇海货运铁路。铁路4b类区如表5所示。
表5 铁路4b类区一览表
名称 | 起点经纬度 | 终点经纬度 | ||
镇海货运铁路 | 121.577355°E 29.947468°N | 121.678270°E 29.924336°N | 121.660246°E 29.988645°N | 121.746849°E 29.978603°N |
以上所述中未提及但符合划定规范的铁路及相关场站,按照规定划分为4b类区。符合划定规范的在建或未建区域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开始,自动调整为4b类区。
(3)4a、4b类区的范围规定
①在划分距离范围内,若临路(航道)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a.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②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面向交通干线的建筑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调整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调整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未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行相邻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具体如下图所示(以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为例)。
图1 4a类区划分示意图
③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a.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④交通干线的边界线确定
a. 一般城市道路以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或机非混行道外沿为边界线;高路基城市道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线;没有辅路的高架城市道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线。
b. 公路以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外1 m处为边界线。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线。
c. 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以隔离栏处为边界,高架城市轨道交通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
d. 航道以河(江)堤护栏为边界。
e. 铁路以外轨中心线外30 m为边界。
7. 其他
(1)轨道交通地面、地下及上盖物业开发的商业区、居住区,按现状/规划用地类型分层分别划分。
(2)对于铁路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其它交通干线的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各类区划单元交界处,从严执行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对于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可根据其环境噪声现状水平与实际管理需求,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控制要求。
(5)针对本方案未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可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中乡村声环境功能的要求进行管理。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乡村集镇、村庄的工业、仓储、物流企业集中区域或乡村地区的工业集聚区,可执行3类声功能区要求。
三、附则
1.本区划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原《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镇政发〔2019〕8号)同时废止。
2.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附件:1.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2.澥浦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3.九龙湖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4.招宝山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5.蛟川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6.骆驼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7.庄市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8.贵驷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1
镇海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2
澥浦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3
九龙湖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4
招宝山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5
蛟川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6
骆驼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7
庄市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8
贵驷街道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