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17342472482/2025-1010404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文件字号: 镇政告〔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12-12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2 12:3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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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波市镇海区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054.35公顷,涉及3个镇(街道),分别为:招宝山街道、澥浦镇、九龙湖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和全垦造林。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其他行为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宁波市镇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表

2.宁波市镇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      

宁波市镇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1

九龙湖镇

1022.08

65.49

2

澥浦镇

26.91

57.31

3

招宝山街道

5.35

14.74

合计

1054.35

/

附件2 

镇政告〔2025〕2号(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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