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7342472482/2025-1010404101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政策原文: |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需及时对文件政策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因直接执行上级文件等原因,决定予以废止。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责任单位 |
1 |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镇政办发〔2019〕39 号 | 区教育局 |
2 | 《镇海区工业领域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 镇政发〔2018〕45 号 | 区经信局 |
四、适用范围
全区
五、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5年9月30日起施行。
六、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镇海区司法局
解读人:孙君良,联系电话:0574-8928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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