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117342472482/2025-1010404101 成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政策原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30 15:49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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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需及时对文件政策进行清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因直接执行上级文件等原因,决定予以废止。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责任单位

1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19〕39 号

区教育局

2

《镇海区工业领域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试行)》

镇政发〔2018〕45 号

区经信局

四、适用范围

全区

五、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5年9月30日起施行。

六、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镇海区司法局

解读人:孙君良,联系电话:0574-8928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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