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11002958132P/2025-227219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发改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政策原文: | 关于印发镇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 ||
| 政策图解 | 《镇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图解 | ||
《镇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镇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是响应国家和上级政策号召。国家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明确了国家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框架与内容。浙江省、宁波市也相继出台了各级2023年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镇海区为与国家及省市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制定本区的公共服务标准,以确保在国家政策体系下,为辖区居民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随着镇海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种类有更高期望。为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制定本标准。
三是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尽管镇海区在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部分领域仍存在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本标准的制定旨在针对公共服务短板,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责任,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区域倾斜,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发展,让全体居民都能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制定依据
1.国家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2.浙江省文件:《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3.宁波市文件:《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镇海标准2023年版》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111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
1.幼有所育
包括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3个小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10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2.学有所教
包括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个小类,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爱心营养午餐、普通高中免收课本作业本费、普通高中免住宿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除学费、中等职业教育营养餐、中等职业教育免收课本作业本费、中等职业教育免收住宿费共15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3.劳有所得
包括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个小类,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4.病有所医
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小类,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职业病健康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17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5.老有所养
包括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个小类,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老年人意外险、长期护理保险、村(社区)居家照料服务、探访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1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6.住有所居
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小类,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3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7.弱有所扶
包括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小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14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8.军有所抚
主要是优军优抚服务,包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5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9.文有所化
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参观文化遗产、校外活动服务、档案查询利用、数字文化服务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0.体有所健
主要是公共体育服务,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11.事有所便
包括生活便利服务、生活安全服务、生活环境服务、殡葬公共服务4个小类,公共交通、公共法律服务、邮政快递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治理、防灾避险、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环境质量、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实施时间
自2025年8月11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一)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发布本文件主要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政策要求,满足镇海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通过明确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解决当前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居民提供更加公平、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镇海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明确各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服务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
3.监督评估保障: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服务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镇海区发改局解读,联系人:余颖,联系电话:0574-89287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