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853/2025-226860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成文日期: 2025-06-17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2025J1)

发布时间:2025-06-17 14:10 来源:镇海区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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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指导意见》(甬劳社就[2008]169号)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组织机构为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或企业。公益性岗位组织机构应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公益性岗位经费由财政给予补贴,补贴包括用工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其他必需费用。市辖各区公益性岗位补贴额度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80%确定,其中,工资按市区最低工资的108%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基数按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从工资中扣除;最低工资的5%作为专项经费,用于工伤事故后单位应支付部分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专项经费实行区级统筹使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和《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4〕14号)文件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实际缴费部分之和,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现将2025年一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举报和咨询电话:86292807。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人数

补贴月数

补贴金额(元)

备注

1

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公益性岗位服务中心

20

60

234302

老政策

3

8

29351.52

新政策

2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公益性岗位服务中心

9

25

97545.58

老政策

3

9

33020.46

新政策

3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炼化社区居民委员会

1

3

11006.82

新政策

4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公益性岗位服务中心

20

58

225487.52

老政策

5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中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1

3

11006.82

新政策

6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公益性岗位服务中心

7

21

81938.22

老政策

1

3

11006.82

新政策

7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公益性岗位服务中心

1

3

11705.46

老政策

2

6

22013.64

新政策

8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公益性岗位服务中心

7

19

74134.58

老政策

2

6

22013.64

新政策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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