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3974236/2025-22678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商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申报项目: | 2024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大奖励 |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申报通知: | 镇区商务〔2025〕3 号 | ||
政策文件: | 镇区商务〔2025〕1号 | ||
政策条款: | 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做大 (一)补助对象:2024 年 1 月 1 日前落户、当年营业收入 达到 1 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 是指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额占比达企业销售额的 50%及以上) (二)补助标准: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 1000 万元奖励 3 万 元,最高 100 万元。 |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对象类型 | 申报对象名称 | |
实际金额 | |||
1 | 企业 | 宁波众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820400.0000 |
2 | 企业 | 宁波比亚迪盛世路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700.0000 |
合计 | 822100.0000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局或区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上述项目资金将在公示截止日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下达。 |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老师(89389384) | |||
镇海区商务局、镇海区财政局 | |||
日期: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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