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防灾警报试鸣公告
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定于5月12日上午统一试鸣防灾警报。其中,10时试鸣防灾警报,10时10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
防灾警报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共2遍,时间3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4分钟。
此次防灾警报试鸣除了依托既设固定警报器鸣放警报信号外,还通过宁波电视台1-4套、宁波移动电视(市区主要公交线路运营车辆)、轨道交通媒体、宁波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交通广播频道、镇海电视台等同时同步鸣放防灾警报信号。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了解和熟悉防灾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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