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主办单位 | 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答复意见 |
单佳晶、戚贺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二房东出租房改变结构、消防安全等突出问题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二房东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存在的擅自改变房屋格局、未配备消防器材、不配合登记租户信息等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实际现状,建章立制,专项排摸,挂牌督办,多措并举,防控结合,协同遏制出租房安全隐患。现反馈如下。 区消防救援大队采取措施:持续开展群租房专项消防排查整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租房专项排查覆盖7个镇街共984个场所,发现重大隐患524处、一般隐患739处。突出问题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材料违规使用、液化气未防火分隔。针对重大风险点位启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机制,建立群租发现-认定-整改-处罚四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普法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出租环节监管,强化“谁出租,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在群租房内安装法制宣传栏,对承租人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要求配备必要的救生器材,如安装烟感报警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灭火器、逃生绳等预警自救器材,使承租人认识到安全重要性,改变房东、二房东不重视、不管理、安全我无责观念,转变为“他人安全我有责,租赁房屋我尽责”,做到主动重视和自觉防范相结合。 区建设交通局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房屋装修备案,联合社区、物业督促房屋产权人进行装修备案,督促物业企业把好违章材料和人员进出关,审查装修改造合法性;协助公安加强产权人在房屋装修时噪音控制,减少对周边邻里影响;督促物业及房屋安全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禁装修改造变动主体结构、增设卫生间和厨房间、厨房间住人、超人均居住面积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处理出租房(含整户出租)违法装修359件,其中上门勘查897户次,解决相关信访问题101件。 区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对未履行登记义务的二房东开展专项执法,近三年累计处罚违规案例3263起,罚款金额24.2万元。数字化赋能监管,将“二房东”租赁行为纳入“居住登记系统”“派出所工作平台”系统管理,通过“一房一码”实现租客信息实时申报。联合社区网格排查,依托“警网融合”机制,联动社区网格员对群租房开展“滚动式”排查,2024年共发现未登记租户线索317条,推送至“四平台”进行处置。 区应急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出租房出租人、承租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和处置,并指导、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其他部门开展生产经营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规范二房东出租相关事宜,我局将会同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督管理,下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加强清单管理。鉴于二房东出租房数量众多、租客人员流动大等客观实际,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底数排摸阶段,由公安部门实施居住出租房底数排摸,大数据管理部门提供基层治理平台出租房安全管理子系统保障,通过对出租流动人员排查,完善出租房人员信息“一户一档”信息,实现属地、住建、消防、应急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引导转租住房10套以上自然人,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将“二房东出租房”纳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厘清各方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房屋产权人是房屋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履行安全责任,完善安全举措。 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将基层智治“四平台”与公安“派出所工作平台”系统对接,实现租客信息、安全隐患“一屏预警”。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镇海公安”微信公众号、社区警务站等渠道开展专题普法,覆盖全区二房东群体。 区建设交通局将进一步加强二房东出租房装修管理,通过巡查、约谈等方式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违规装修行为,对拒不整改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做好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镇海区的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如发现存在违规出租行为的,将对其实施约谈纠正、风险提示上网、信用记录等举措。 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推动将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纳入“全科网格”工作范畴,加强统筹指导,针对目前租住现状精准施策,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对网格员宣传解释群租群居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深度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网格服务对象知晓、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发动各村(社区)网格员排查发现群租群居基本信息,按级按时报送群租群居信息,协助职能部门审核认定,提醒、劝阻、制止违法违规群租现象,协助做好火灾隐患整治。 三、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住建、消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房屋合法装修、消防安全、人员登记、生产经营出租房、市场主体登记、依法纳税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房屋产权人、房屋出租人的守法守规意识,提高承租人自防自救能力,完善治安管理责任告知、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报告、违章装修发现举报等制度,营造全员参与出租房改造治理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区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