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2025-05-31 12:57 来源: 办公室(安全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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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答复意见

方笑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燃气管网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镇海区现有城镇燃气管道1121公里,覆盖全区7个镇(街道),服务居民用户约16.3万户,城镇燃气供应已成为城市能源保障和民生服务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区统筹推进燃气管网建设与老旧设施改造,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域、互联互通的安全供气体系。燃气管网作为城市“生命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高度重视燃气管网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一、开展燃气管道全面排查

目前,我区城镇管道燃气由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镇海

分公司特许经营,已建立“高中压管道定检+低压管道自检”双轨评估机制。2021年以来,我区着力推进燃气管道定期检测,累计检测131公里。2024年,燃气公司对3个20年以上老旧小区(含金桂花苑)开展专项评估,同步推进地下管线标识排查,督促燃气企业实行“每日网格化巡检+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检测”措施,对涉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阀井泄露、树木占压、管道锈蚀等隐患进行重点巡检,同时配备6名专职巡线员,确保隐患及时发现、闭环整改。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62处泄露隐患、482处一般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二、实施老旧管道改造及应急体系建设

2021年以来,我区启动20年以上老旧管道和健康状态差的燃气管道集中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管道更新常态机制,2021-2024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27.8公里,坚决杜绝燃气管道及设施“带病运行”,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配备燃气管网专业抢修队、专业抢险车辆及物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024年开展应急演练6次、多部门联合演练1次,重点强化夜间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三、落实涉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项目管控

为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作业损坏燃气管道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燃气管道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我区于2024年印发《镇海区施工作业保护燃气管道工作机制》,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施工前管线路由交底、组织协调、定期巡查工作;要求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规范涉燃气管道施工管理,严控燃气安全隐患。对损坏燃气管道、未签订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2024年以来,开展施工工地专项检查33次,整改安全隐患18起。对2家责任单位违规开挖造成燃气管道泄露依法处罚,共计10.75万元。

四、推进城镇燃气数字化管理

我区通过前端感知设备采集视频、流量、压力、泄漏浓度等数据,结合物联网、大数据分析、AI识别、5G通信等关键技术分析,搭建“智安”城镇燃气安全预警一体化数据生态,将监测数据投用各类运行维护系统,如燃气场站SCADA系统、燃气管网GIS系统等,可实现对管网压力参数、泄露情况、地理信息等数据实时监测。目前,已布设管网压力监测点260余个、市政管道感知设备82个,全区431公里市政管线已实现物联网等技术智能化监测管理,智能化监测覆盖率100%。

尽管我区燃气安全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说,燃气管道管理仍面临管道老龄化、第三方施工挖破等问题。为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我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全面做好现状燃气管道排查,分级分类开展燃气管道巡查、检测,及时闭环安全隐患。同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改造计划,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实现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的动态清零,进一步提升管网服务质量。

(二)强化涉燃气施工作业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涉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清单库,定期抽查燃气管道交底、保护协议签订等情况,联合局建工科加大建设企业安全施工监管,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施工前管线路由交底、组织协调、定期巡查工作,要求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控燃气安全隐患。对损坏燃气管道、未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管理能力

我局将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城镇燃气智慧管理平台,督促燃气企业强化城镇燃气领域立体安全感知网络建设,持续提高城镇燃气智能监管水平,提升燃气管道管理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四)优化常态管理及应急响应机制

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属地街道、燃气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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