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2025-05-31 12:54 来源: 办公室(安全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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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答复意见

陈建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小区业委会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小区居民实现自治管理的关键组织,不仅承担着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重任,更是促进社区和谐、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力量。自2020年大批量小区完成新一届业委会组建换届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指导,推动小区公共事务平稳开展,努力提升小区整体治理水平。

一、以规范建设为抓手,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

持续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印发《镇海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修订)》,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日常工作的规范性指导。制定《镇海区业主委员会履职负面清单》,明确十九条负面履职行为,动态开展业委会履职行为监测,对严重违反业委会职责的行为及成员联合属地进行引导整治,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深入调研“居业物”三方联动,创新试点“业财街理”“业财社管”等制度,打造一批“居业物”三方协同高效的小区。探索细化“居业物”三方履职清单,压实三方主体责任,切实巩固小区协同共治能力,确保小区事务责任无死角。

强化业委会专业能力培训。每年组织开办物业领域集中培训班,开设业委会选举流程、消防安全与应急处置、物业管理条例解读、矛盾纠纷调解技巧、小区各类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等课程和主题沙龙活动,并邀请业委会成员代表等物业领域人员参与轮训,近三年来累计集中培训业委会成员200余人次。多次赴上海、鄞州、宁海等地开展小区治理考察交流,邀请业委会成员代表一同学习各地小区治理先进做法,进一步提升业委会履职水平。

二、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着力加强党对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区物业行业党委引领作用,因地制宜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在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逐步推动党组织从“建机制”到“产效能”转变。以2025年99个业委会集中换届(新建)为契机,深化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高效破解业委会“人员配置不够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难题,年初已排摸梳理2025年业委会拟组建、换届名单,并组织召开业委会集中换届工作会议,有序推进意向人选排摸等工作,鼓励动员财务、法律、环境、工程、管理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退出现职领导干部和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网格长(网格党支部书记)等进入业委会担任要职,接下来将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审,把牢业委会“人选关”,选优配强业委会这支关键队伍,凝聚自治合力,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三、以激励保障为支撑,激发自治内生动力

为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方案》(镇区委办〔2020〕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物业行业发展正能量和新风尚,我局于2022、2023年开展了住宅小区“最美业委会”评选活动,评选出20个优秀业委会予以奖励,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积极探索业委会激励制度,以此撬动广大业主参与热情,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探索试点业委会“基础津贴+绩效奖励”制度,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从小区公共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用于业委会成员履职补贴,通过“以奖促干、以誉激先”,破解业委会“无人愿干、无人肯干”的治理困局,激励更多“愿作为、善作为”的小区业主参与到业委会和小区的建设工作,为小区自治添砖加瓦。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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