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号建议的答复

2025-05-29 10:41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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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为积极贯彻上级部署要求,自 2021 年 3 月开始,勤勇村停止审批宅基地申请。近年来,勤勇村人口结构出现变化,新生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二胎数量增多,三代同居一室情况更为普遍,不少家庭正常的居住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对宅基地需求量逐步增加。一些村民符合审批条件,却因暂停审批而无法建房,另有部分村民因宅基地偏小,无法满足家庭正常居住。

为切实解决村民住房紧缺的实际困难,建议相关部门重新放开勤勇村保留区块宅基地审批通道,合理利用宅基地资源,缓解村民住房紧缺问题,切实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


主办单位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意见

罗庆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开放勤勇村保留区块宅基地审批的建议》收悉,经我们与协办单位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2〕38号)第十二条“农村宅基地申请对象为户籍在本村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一)村庄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或征地拆迁范围”之规定,我区对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或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庄是暂停宅基地审批的,除此之外农村区域是可以正常进行宅基地审批的。经对接相关部门,2024 年,庄市街道已组织编制了《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勤勇村村庄规划》,对勤勇村、永旺村行政村域范围除去城镇开发边界区域进行了整体谋划,勤勇村的老邵自然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村庄规划,勤勇村老邵自然村范围总面积 6.83 公顷(含已建面积)是可以正常进行宅基地审批的。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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