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世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宋世益同志任法治信访科科长;
刘海同志任业务二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宋世益同志的业务二科科长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5年4月29日中心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聘期至2026年8月。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党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