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175/2025-226300 | ||
文件字号: | 镇教〔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体裁分类: | 通知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做好 2025年镇海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教育发展研究院: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35号)精神,有序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改革(以下简称中招),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5〕8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学校优质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2025年全省统一命题的中考计分考试科目、时间、分值和形式如下: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卷面分值 | 考试形式 | |
6月21日 | 上午 | 语文 | 9:00—11:00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科学 | 13:30—15:30 | 160分 | 闭卷 | |
6月22日 | 上午 | 数学 | 9:00—11:00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社会 | 13:30—15:10 | 100分 | 闭卷 | |
英语(含听力) | 16:10—17:50 | 120分 | 闭卷 |
以上学科笔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各学科考试成绩保留整数位。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重度弱视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核定,可免除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中考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63”(实验操作测试总分10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160分比值)计算后判定等第。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区教育局核定,可免除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听力考试成绩按“中考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英语听力考试总分20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100分比值)计算。
2.成绩发布及复核。中考成绩发布时间为7月1日。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就读初中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区教育局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不查阅试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学校告知考生。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
3.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教育结构,充分满足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地高中段学校的需求,按本年度初中毕业生100%升入高中段学校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行编制)。2025年我区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各高中段学校须严格按照核准公布的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订招生计划,须由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招生。
4.明确招生录取规则。各初中学校要在高中段招生考试前,按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高中段学校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具体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见附件。
5.优化完善招生方式。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多元录取机制等措施,为学生提供更公平、更科学、更多元的升学机会。
(1)普通高中体艺等特长招生。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可按照《宁波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在规定范围内开展体艺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并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招生办法,控制招生比例。普通高中体艺等特长招生要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具体自主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定向分配招生。2025年镇海中学招生计划的70%实行定向分配招生,定向分配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报名条件人数均衡分配,并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意愿择优录取,具体分配及录取方案另行制定。
(3)综合高中招生。推进职普融通,2025年起开展综合高中招生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普通高中计划,新生录取按照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实施,学籍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经高中阶段一定时间学习后,结合相关测试成绩,由学生自主重新选择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经审批同意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高中段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单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开展跨区域招生,招生计划需事先向市、区教育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生。
(5)中职(技工)学校招生。扩大招生统筹范围,推行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统一制订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录取系统。继续推进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持续提高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招生比例,中职学校五年制招生计划数占招生计划总数70%以上。
6.做好中考各项加分工作。归侨及华侨子女、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的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在民族乡镇配置的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联〔2024〕2号)执行。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考生在各类项目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四、保障举措
7.完善“阳光招生”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织和监督。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考资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咨询和举报部门为区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举报电话:86276772。
8.严格维护招生秩序。各高中段学校要全面落实招生工作“十个严禁”要求,区内任何初中学校未经中考,不得向高中段学校(包括技工类学校、成教机构和其他院所等)输送生源。高中段学校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收取择校费、占位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等行为。所有招生类型均须线上录取,严禁任何形式的线下招生、提前招生、违规补录、擅自承诺等违规招生行为。强化高中段学校新生学籍审核工作,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人数相一致。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学校,坚决予以查处;对中考报名工作审核不严产生缺考、漏考或导致学生使用虚假、失效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学校、参与教师进行追责问责。对违反招生规则和招生纪律的高中段学校,取消学校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民办高中段学校削减招生计划。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8月31日前要将学生信息录入浙江省高中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通过省平台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9.强化宣传引导。各校务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回应家长关切,主动做好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志愿填报指导服务和招生要求讲解工作。迎考阶段,高中段学校不得进初中学校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坚决查处学校发布与本校办学实际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行为,严禁高中学校发布高考成绩等信息。
附件:2025年镇海区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2025年镇海区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区2025年高中段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2025年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明确如下:
一、志愿填报
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按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考生通过“镇海区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k.zhedu.net.cn)网上填报中招志愿。镇海区中招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 5月28日-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6月3日-4日,咨询电话:89287647。
填写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需办理签字确认手续,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为确保志愿填报的规范性、严肃性,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如放弃录取就读,不予学籍转移。
二、志愿批次
中招志愿分市中招志愿和我区中招志愿两类,市中招志愿在市统一平台网上单独填报,我区中招志愿在区平台网上填报,分以下几个批次:
第一批志愿为镇海中学、蛟川书院高中、龙赛中学新课程示范班;
第二批志愿为市统招五年制学前教育(需面试);
第三批提前志愿为骆驼中学美术类、书法类、广电传媒方向(不能兼报、需专业测试合格);
第三批普通志愿为龙赛中学普通班、骆驼中学新课程示范班、骆驼中学普通班、镇海区综合实验高级中学(镇海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赫威思高级中学。
第四批志愿为镇海区职教中心、镇海区技工学校、跨区中专技校。
考生可按相关志愿的填报条件以及本人意愿选择志愿学校。填有第二批市统招五年制学前教育的考生,需在相关招生文件及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二次填报志愿;填有第四批跨区中专技校志愿的考生,学校和专业志愿的填报按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处理。跨区中专技校是指除镇海区职教中心、镇海区技工学校外,列入镇海区教育局招生计划的各类区外五年制大专班、区外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等。
三、录取程序
我区高中段的中招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批次进行录取。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根据中考有关同分录取原则执行。
(一)录取顺序
中招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分批次进行录取。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具体录取顺序及规则如下:
1.宁波市本级自主招生、中本一体化录取。
2.镇海中学定向分配录取。
3.第一批志愿镇海中学、蛟川书院高中、龙赛中学新课程示范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4.第二批志愿市统招五年制学前教育,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5.第三批提前志愿骆驼中学美术类、书法类、广电传媒方向单独录取。
6.第三批普通志愿龙赛中学普通班、骆驼中学新课程示范班、骆驼中学普通班、镇海区综合实验高级中学(镇海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赫威思高级中学,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7.第四批志愿为镇海区职教中心学校、镇海区技工学校、跨区中专技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二)其他说明
1.镇海中学定向分配录取在第一批志愿录取前单独录取。
2.各普通高中的体艺等特长招生录取按各校招生简章择优录取,其中录取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50%,招生学校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特色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招生项目中考最低分要求。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学校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3.赫威思高级中学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且普高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区教育局划定的最低普高录取分数线。
抄送:市教育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5 年 5 月 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