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132/2025-225873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成文日期: 2025-04-24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发放2024年度镇海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的公示

2025-04-24 14:17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分享:

申报项目:

2024年度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励

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申报通知:

该条款属于“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申报通知

政策文件:

《镇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镇政办发〔2024〕42号)

《镇海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发改〔2025〕37号)

政策条款:

《镇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镇政办发〔2024〕42号)第41条“对首次纳统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对象类型

申报对象名称

审核情况

备注

奖励依据

奖励金额

实际金额

1

企业

宁波仁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入库企业

20000.00 

20000.00 


2

企业

浙江同璟律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入库企业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0000.00 

40000.00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发改局或区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上述项目资金将在公示截止日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下达。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腾(89287537)

镇海区发改局、镇海区财政局

日期:2025-4-24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