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8601X/2025-22576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波市镇海区光明东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为传导落实上位总规,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光明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一2025年5月15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
联系电话:0574-86371280
邮箱:zhghgbk@163.com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上位总规及甬江科创区发展的相关要求,明确片区功能定位,拓展产业空间,同时推进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覆盖工作,特组织《宁波市镇海区光明东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年)
(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6)《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年)
(7)《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域四至范围为北至镇海大道,东至规划光明大道,南至规划贵安南路,西至明海大道、官仓港、现行光明地段控规和贵驷片区XCL02地段控规修编范围边界,总用地面积117.35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光明地段:整体以紧抓科创核心产业与人才服务为要点,打造以科创成果转化、科创人才创业、科创产业服务为特色的光明科创微城、未来产城社区;光明东片作为光明科创微城的重要功能拓展区。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为74.94公顷。
2.3规划结构
规划片区整体形成“一轴两廊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轴两廊”:明海大道创新产业联动轴、中大河滨水生态廊、官仓港创智共享廊。
“三区”:产业配套街区、郊野生态街区、郊野生活街区。
3、街区划分
规划片区划分为1个街区,街区编号为XCL03-02。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117.35公顷,总建设容量为124.79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9.92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04.87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6.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34%。
4.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9%。
4.3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2.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06%,均为一类工业用地。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教育、文体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7.81%,其中公园绿地13.03公顷,防护绿地0.32公顷。
6.2水系
中大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40米。
周林港: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20米。
官仓港: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中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5米。
金色荣湾内河: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0-15米。
光明新村小河: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7-13米。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6-60米。
(1)主干路
明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
镇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
光明大道:红线宽度44米。
(2)次干路
永平东路:红线宽度36米。
(3)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16-24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不设置消防站,依托区域外围的庄市消防救援站。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