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8601X/2025-22576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4-15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光明东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2025-04-15 14:2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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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导落实上位总规,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光明东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一2025年5月15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

联系电话:0574-86371280

邮箱:zhghgbk@163.com

         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上位总规及甬江科创区发展的相关要求,明确片区功能定位,拓展产业空间,同时推进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覆盖工作,特组织《宁波市镇海区光明东片区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年)

(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6)《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年)

(7)《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域四至范围为北至镇海大道,东至规划光明大道,南至规划贵安南路,西至明海大道、官仓港、现行光明地段控规和贵驷片区XCL02地段控规修编范围边界,总用地面积117.35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光明地段:整体以紧抓科创核心产业与人才服务为要点,打造以科创成果转化、科创人才创业、科创产业服务为特色的光明科创微城、未来产城社区;光明东片作为光明科创微城的重要功能拓展区。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为74.94公顷。

2.3规划结构

规划片区整体形成“一轴两廊三区”的空间格局。

“一轴两廊”:明海大道创新产业联动轴、中大河滨水生态廊、官仓港创智共享廊。

“三区”:产业配套街区、郊野生态街区、郊野生活街区。

3、街区划分

规划片区划分为1个街区,街区编号为XCL03-02。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117.35公顷,总建设容量为124.79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9.92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04.87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6.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34%。

4.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9%。

4.3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2.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06%,均为一类工业用地。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教育、文体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3.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7.81%,其中公园绿地13.03公顷,防护绿地0.32公顷。

6.2水系

中大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北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40米。

周林港: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20米。

官仓港: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中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5米。

金色荣湾内河: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0-15米。

光明新村小河: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7-13米。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6-60米。

(1)主干路

明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

镇海大道:红线宽度60米。

光明大道:红线宽度44米。

(2)次干路

永平东路:红线宽度36米。

(3)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16-24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不设置消防站,依托区域外围的庄市消防救援站。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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