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通 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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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区委巡察组将对区委宣传部、区档案馆、区民政局、区文联、镇兴集团、杜夹岙村、中心村、长宏村、长石村、清水湖村、团桥村、董家畈村、莲晴社区、金东社区等1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十五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同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巡察。 巡察监督重点内容为: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和职责使命,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加强监督检查。巡察期间,同步在有关单位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区委巡察组有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清水湖村、团桥村、董家畈村、莲晴社区、金东社区 联系电话:15088489925 电子邮箱:zhqwd1xcz@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镇兴集团,同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巡察 联系电话:15088466501 电子邮箱:zhqwd2xcz@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杜夹岙村、中心村、长宏村、长石村 联系电话:18758475453 电子邮箱:zhqwd3xcz@163.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区档案馆、区文联 联系电话:15057495434 电子邮箱:zhqwd4xcz@163.com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 寄信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608(请注明:区委第X巡察组收),邮政编码:315202。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