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116/2025-223846 | 主题分类: | 科技,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体裁分类: | 通知,其他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科技局(科协)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科技局科协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科技局科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为镇海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法治镇海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充分发挥科技局科协党组在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终履职述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治学习,切实提高法治建设能力
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学习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以及党支部学习相结合,推进学法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同时还组织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容的学习。领导干部按要求完成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目前已有4名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2024年有4名同志报考行政执法考试,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镇海区科技局科协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聚焦科技项目立项、政策资金使用等关键风险点,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等重要决策的权力监督。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17份。按照要求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管理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4年法律顾问累计进行法律审查和监督33次。
三是依法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信访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社会公众、人大、政协等监督。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23件。2024年7月,向区人大专题汇报“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主动配合上级巡视巡查、部门联合审计等工作,根据反馈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积极扎实的成效。
(四)推进各类信息公开,积极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度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条。在“镇灵通”和各级媒体刊播信息30余篇。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宣传科普法、省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科技科普知识。深入我区各类科技型企业,运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编印科技法规、政策宣传材料,举办科技业务培训,常态化向全区科技型企业详细解读科技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增强企业对守信践诺的认同感、责任感,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科技工作全面领导。要根据《镇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宁波市镇海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以多种形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丰富举措将法治建设与科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后备干部的法治学习,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干部集体学法的次数,提高法治学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对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化管理,定期或者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及时将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类别的发文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范畴,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等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对即将出台的涉企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内容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清理。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加强本单位法治队伍建设,鼓励动员全局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持证比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示的行政处罚事项全覆盖、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