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56697/2025-22548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建设交通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立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区域住房、建设、交通行业实际,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法治责任。
一是局党委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到建设交通行业管理的全过程,多次通过党委会议、班子会议听取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商解决行业涉法重大问题,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闭环协同的工作格局。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肩负起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局系统推进责任清单管理,按要求制定局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执法检查计划,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等,层层分解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化执法改革,动态调整行政事权。
一是完成新一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运行机制的调整优化,调整后按“1+4+1”模式(即1支直属中队+4支属地及业务中队+1支联合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的稽查大队)开展工作。二是结合镇海区机构改革,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职责(除涉水事项外)划入我局,积极强化与区委编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沟通,按要求做好人员转隶和相关权力事项承接和动态调整,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重点强化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推进协同指挥、行政检查等各模块应用,同时,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获评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域成绩突出集体。
(三)加强审查管理,强化风险源头防范。
一是积极配合市交通局开展《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完成立法前评估报告及修订草案编制,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文件立法后评估和有关意见征求反馈。二是重点做好“4+X”审查管理,2024年,累计开展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7件、合同审核129件、区常务会议议题(除行政规范性审查外)合法性审查4件、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32件,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事项5个,并完成年度合法性审查自查评估,未发生因政策举措、合同争议、行政处罚不当导致的涉诉涉议案件。三是指导参与行业涉法问题处置。对业务部门咨询的行业管理、信访答复、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等提供法律支持和意见建议;不定期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研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四)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严把执法人员资质,及时开展执法证申领、换证、注销等工作,局系统现有效持证165人(含城市管理职责划转跨区换证22人),各业务条线均配备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保障一线执法过程全纪录,实现执法前端行为可溯源;强化案件法审和案卷评查,监督自由裁量规范使用,推进行政处罚事中精细化;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事后透明化。二是强化行政检查与执法处罚的衔接。2024年,区交通运输领域累计作出行政处罚3246件,处罚金额5810853元,其中运政760件、路政2481件、港航5件,各领域案件数量同比基本持平,但案件质量提升明显,道路运政案由覆盖面从34个提升至39个,驾培、出租车领域案件数大幅提升,运政非现场率从10%提升至62.41%。局住建领域,自行查办案件6起,处罚金额2.842万元;移交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线索14起,均已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9.254万元。
(五)强化队伍建设,有效夯实业务水平。
一是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目前局公职律师2人,并外聘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在应诉应复、法制审查、法律咨询、法制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相关聘用及履职情况已按要求进行报备,未出现“聘而不用”情形。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强化执法人员集体学法、业务培训、比武练兵和执法风纪监督,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并结合省、市两级执法能力评估考核标准,细化队伍执法绩效考核制度,有效平衡执法数量和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水平。三是在执法人员紧缺情况下,区交通执法队转换思路,创新执法“1+N+1”模式,即1名执法人员与N名执法辅助人员现场处置,指挥中心数字执法室1名执法人员远程执法,实现执法力量配备合规,通过建立运行执法办案中心,实现全过程线上办理的数智化执法办案新模式。
(六)深化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调处。
一是谋划推进行政调解试点工作,组建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物业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室、工程质量及欠薪行政调解工作室,落实兼职行政调解员,制定《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对行业领域内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程序、要求等进一步明确,积极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上榜宁波市2024年度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二是由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牵头,依托“枫桥式”基层站所创建,谋划和推动“乘枫化危,真心镇驿”法治服务品牌,助力行业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获评全省“枫桥式”基层站所创建特色品牌。三是扎实做好应诉应复工作。2024年,累计办理行政诉讼3起(2起为上年度结转案件),行政复议1起(撤议),未发生败诉败议案件,未发生在法定期限内未应诉答辩或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司法监督,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
(七)加强普法宣教,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贯彻落实普法责任,依托“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深入机关、公路沿线、企业、工地、社区,多举措强化行业宣教;结合区危运服务中心“司机之家”建设,优化服务内容,推进区危运法治文化园改造提升,获评2023年度镇海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优秀单位。二是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除传统典型案例编制、普法类信息宣传外,也积极探索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方式做好行业普法宣教,如:聚焦房屋违法装修常见问题,针对安置房业主、房产中介、物业服务人员等1.6万名重点人群,精准开展“房屋安全视频彩铃”宣传等。三是选树行业守法典型,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法治企业”星际创评活动,指导、培育依法治理、合规经营、诚实守信的交通运输企业典型,推动行业企业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共创评五星企业2家、四星企业3家、三星企业1家。
(八)提升服务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服务惠企便民。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建立合规增值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围绕工程建设、住房、城市管理等领域排摸创新,推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实现以小配套改革撬动大统筹发展;有效落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合规建议“三书”同达,针对经营主体的具体违法行为与涉法风险,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依法加大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实施力度,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累计作出告知承诺案件277件,同比去年大幅增长。同时,鼓励指导当事人使用“自助办”处理非现场治超违章信息,对20%以下免予处罚,对20%至50%部分处金额减半处罚。2024年“自助办”案件占违法超限运输案件的87%,减免罚金约200万元。三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涉企政策公文办理流程,做好新增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要求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对历年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四是聚心为民纾困解难,重点联合区司法局、招宝山街道共同打造宁波首家新业态就业群体法律援助联络点—“小蜜蜂法援联络点”,在区危运法治文化园、货运场站“司机之家”等开展“驻点式”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行业就业群体公共法律服务触角,等。
二、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综合素质还有待提升。目前,局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老龄化严重,结构不均衡;住建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不彻底,持证执法人员虽多,但普遍缺乏执法办案经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梯队建设、执法业务培训和实践历练还需进一步加强。
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还有待提升。一方面,在发挥源头治理上,缺少强有力的执法依据的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涉房地产领域销售、租赁、物居业纠纷问题,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有禁则无罚则情况,通过探索合规的制度流程进行约束的难题仍有待进一步破解。另一方面,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还存在专业调解力量缺乏、经费保障不足、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难调处、“枫桥式”交通基层站所调解方式和调解主体多元性不足的实施困境,需进一步探索强化联动合作。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局将继续强化法治引领,充分发挥法治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结合区域和工作实际,将法治理念进一步融入到建设交通行业管理当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有效整合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力量,指导行业涉法问题处置,加强对行业领域“4+X”合法性审查力度,做好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抓好制度机制建设、资源整合和力量配备,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发挥行政调整在在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
2.继续深化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与综合执法、乡镇街道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理清部门间职责边界,推进全局法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执法比武、案卷评查、业务骨干传帮带等,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以交通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为点,争创省、市级枫桥式基层站所,深拓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业领域的实践运用。
3.着力提升服务保障。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增值化服务改革,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加强合规行政指导,积极推进行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推进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革新,深化“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落实整改帮扶,实现监管、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