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749/2025-22546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议标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镇海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提供2025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现对职工疗休养服务工作进行议标采购。
一、议标内容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职工疗休养服务,预计约为50人,人均费用不超过3000元,共计预算金额150000元。
二、具体要求
1.疗休养批次安排:本年度疗休养活动计划分三批次组织,每批次预计16人左右,时间初定在4月--6月份。
2.疗休养目的地:根据区总工会规定疗休养目的地为: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含蚌埠)、福建、江西全省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西藏自治区比如县、青海省天峻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重庆市万州区、湖北省黄冈市。(其中,去四川疗休养的路线要途经西昌,去新疆疗休养的路线要途经库车)。
3.疗休养活动应按照《关于转发宁波市总工会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宁波市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镇区总工〔2021〕1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参加疗休养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购买额度不少于100 万元,其中医疗部分不少于10万元。
4.按上述要求,各投标单位须根据镇区总工〔2021〕10号文件精神,选择省内、省外疗休养推荐地,拟定五条行程线路(两条远程路线,三条短程路线,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明确住宿就餐、服务用车、保险、导游服务等内容,确定各项费用标准及总报价。
5.我单位将根据各旅行社资质、报价、疗休养线路安排及服务质量择优确定疗休养服务单位。
三、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的旅行社需符合以下条件:
1.宁波大市内设立满两年的品质旅行社。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投诉、行业通报,无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
4.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后)承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相关业绩。
四、其他事项
如有意向参与议标,可向我单位报名,请于2025年4月7日前将议标标书、资质证明材料送到镇海区卫生健康局。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联系电话:0574-89389772,联系人:濮老师。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