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941/2025-22524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5-03-14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5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3-14 08:49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字号:
分享: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海石化码头兼靠危险品货物滚装运输船改扩建工程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澥浦大闸东南

150米处

镇海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镇海石化临时码头为2000吨级货运码头1座,泊位总长度395m,含3个2000吨级(结构3000吨级)泊位,其中1#泊位长121m,2#泊位长112m,3#泊位长162m。改扩建为镇海石化码头兼靠危险品货物滚装运输船:码头部分改扩建规模3000吨级货运码头1座,共含3个泊位。1#泊位靠泊3000吨级散杂货(控制吃水)、3000吨级甲板驳泊位;2#泊位靠泊2000吨级滚装船(兼顾2000吨级危险品运输滚装船);3#泊位靠泊3000吨级滚装泊位(兼顾2000吨级危险品运输滚装船);各泊位长度和泊位总长度保持不变。

本项目码头改扩建主要对码头结构进行耐久性处理,对码头部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安全设施设备,码头结构全面耐久性处理,码头靠船桩与码头平台之间增加橡胶护舷、码头吨位提升与新增货种,无水工结构变化。

码头升级改造完成后,码头通过能力大件货物15.56万吨、散货不新增(原有通过能力为156万吨),新增危险货物的滚装装卸,增加货物种类278种,吞吐量23.11万吨,合计通过能力至188.7万吨/年。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生生态

维护性疏浚作业尽量避开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洄游的主要季节(5~9月);

实施以增殖放流为主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生态补偿和修复经费总额不低于38.7万元。

2、地表水环境

(1)船舶含油污水委托第三方接收船接收。(2)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清运,远期纳管。(3)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需要通过废水处理后回用。

3、声环境

(1)加强对靠泊船舶、滚装汽车管理,除航行需要外禁止在码头区域鸣笛。

(2)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降低进港汽车的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量。

(4)降低钢材的起吊高度,装卸作业尽量做到轻起慢放,钢材堆放采用枕木垫高,降低钢材之间出现碰撞发出的偶发噪声强度。同时夜间禁止进行钢材装卸作业,以减少对周边影响。确保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大气环境

(1)降低散货的装卸高度。卸船作业点设置喷淋设备抑尘;皮带密闭运输。大风条件(6级及以上)下应暂停装卸作业。(2)配置洒水车1辆,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冲洗和洒水。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清扫场地,扫除的黄砂等集中堆存。(3)所有散货运输车辆清洗后方可出场;外运散货车辆必须使用篷布封闭。

5、固体废物

(1)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优先对各类可回收固废进行回收利用。船舶卸货产生的固体废物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部分经清扫后重新入库,污泥回收后重新入库。

(3)少量机修废油等危险固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区域,交由当地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4)应加强对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及其自身生活垃圾的管理,防止生活垃圾倾倒入海。船舶垃圾全部交给由港口海事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5)维护性疏浚弃土参照施工期疏浚弃土处置。

5、环境风险

参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中相应规模现有码头应急物资配备要求,也可纳入区域溢油应急体系,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