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941/2025-22372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5年2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批复 |
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宁波镇海岚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 | 镇环许〔2025〕21号 | 2025年2月19日 | |
2 | 宁波市镇海太阳鸟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纸制品包装技改项目 | 镇环许〔2025〕22号 | 2025年2月19日 | |
3 |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一诺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 镇环许〔2025〕26号 | 2025年2月19日 | |
4 | 宁波昌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降解及高端塑料制品的技改项目 | 镇环许〔2025〕27号 | 2025年2月19日 | |
5 | 宁波达众包装纸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纸板箱项目 | 镇环许〔2025〕28号 | 2025年2月19日 | |
6 | 宁波新锐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型材项目 | 镇环许〔2025〕29号 | 2025年2月20日 | |
7 | 宁波爱立德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7万台新能源充电桩项目 | 镇环许〔2025〕32号 | 2025年2月18日 |
公告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传真:86296356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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