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8601X/2025-223667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2-19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2-19 08:5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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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2024年度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局党组印发《2024年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法治建设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并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履职述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分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不定期且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和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三是建立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度。2024年年初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制定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4次的学法用法计划。2024年度,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包含并具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宁波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2. 落实完善行政行为合规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合同管理操作办法(试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等文件,2024年截至目前,共审查重大行政合同6份,审查重大行政决策7件,重大行政处罚3件。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分局3名已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的在编人员在分局日常的行政涉法工作中发挥作用;分局继续延聘原有的两名律师作为分局外聘法律顾问,其中一名负责土地、林业领域,另一名则负责海洋、规划领域,两位顾问律师在分局的日常业务工作法律咨询、行政争议解决、重大事项法制审核、行政监督等方面发挥出专业特长,形成合力,提升分局工作法治化水平。

3.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积极做好违法案件立案后录入省统一办案系统及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推进执法事项划转衔接工作,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积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开展日常巡查监管,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实行“服务式”执法,主动靠前、源头介入,引导相对人自查自纠和主动整改。我局将目前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于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公示行政裁量基准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在开展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依法告知行为人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充分听取行为人陈述申辩,充分考量行为人违法行为情形,规范合理适用行政裁量基准,避免“一刀切”执法;规范执法办案,探索柔性执法,尽可能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执法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给予行政相对人自行整改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4. 优化行政复议诉讼处置,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对工作。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细则》,充分调动各种有利资源,妥善应对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截至12月,分局新收6件行政复议案件,已办结4件,1件撤复终止,无败复案件。其余案件正积极办理中,争取妥善结案。

二是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分局外聘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截至12月,分局共办理行政诉讼7件,目前已办结6件,在已办结的案件中,均未出现败诉情况。

三是做好信访矛盾调解工作。2024年截至12月,共接信访件213件,其中来访件23件,来信5件,网信70件,来电115件。信访量比上年同期下降9%,信访化解态势良好,信访件化解率高。

做好生态环境督察工作。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在市局信访组的领导下,分局信访组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做好4件信访件的交办、调处、上报以及各项统计工作。11月分局根据区工作组任务部署,对完成整改的3件央督信访件组织验收核实,经公示后汇编台账上报区工作组,顺利完成销号工作。

5. 落实行政权力监督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积极配合落实行政监督工作。2024年,我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监督工作,按照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建议要求,妥善完成2件建议书的事项整改工作。

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2024年度截至12月,分局行政信息公开总计1059件,其中依申请公开45件,主动公开1014件。

6. 着力推动普法宣传,提升知法用法水平

一是做好机关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学促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及水平。2024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与2次庭审旁听活动,参加省、市、区组织的专题法治培训12次。动员分局人员参与执法证考试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编纂政策法规参考9期,组织开展2次政策法规专题解读会。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工作,邀请分局顾问律师结合分局工作实际,针对分局行政争议最为高发的领域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民法典、信息公开及当前正处于改革当中的行政执法领域展开授课,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王小光律师陆续开展了《新行政复议法》、《民法典物权编》《自然资源领域败复败诉案例分析》等系列法律培训课程。浙东周旭锋律师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分条文解读和实务难点》的专题法律讲座。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覆盖面。2024年开展地球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法宣传。10月起开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学习宣传专题活动,通过视频培训会议集中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贯彻,通过在各镇街自然资源所放置宣传册、在人群密集区域放置展板、在大楼LED屏投放宣传画面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法宣传覆盖面。11月安排分局两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全区综合执法人员普法讲座授课,宣传资规领域法律法规。12月参与镇海区宪法宣传月活动,参与广场集中宣传、组织分局普法讲座。同时,亦注重在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积极为行政执法相对人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1. 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有待提升

分局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各自然资源所办案人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经验仍有缺乏,专业知识积累还需加强;同时分局业务范围较广,所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较多,专业性亦较强,对合法性审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继续通过各类法治培训、典型案件研讨、以老带新、学习先进经验、强化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自评自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旁听行政应复应诉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 依法行政法治意识仍需提高

分局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依然存在以效率、结果为先的导向,在程序规范等问题上需要加强重视。建议:加强业务合规意识,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必要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走过场,除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其他重大公共利益,或者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就审查事项作出决定的以外,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 “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权责不够明晰

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相关文件要求,分局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划转协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划转事项的相关权责仍不够明晰,部门间推诿扯皮,导致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置到位。建议:做好与区综合执法局划转事项衔接工作,确实明确落实各自职责,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

三、2025年工作思路

对照《2024年度法治镇海建设工作要点》、《镇海区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处罚及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人员法治培训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筹划由分局聘用律师开展更多、更为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同时做好对外普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应诉工作的主动性。对于部分重点案件,加强庭前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机关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争取妥善解决风险案件。

(四)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改革。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相关文件要求,理顺部门职责及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改革高效合规落实。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工作制度”。通过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文书,提升案件办理整体质量。

(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一件事”行政检查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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