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175/2024-223368
文件字号: 镇教〔2024〕96号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1735574400000 体裁分类: 通知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编号 镇教〔2024〕96号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11:20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分享:

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2024-2025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全区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公布宁波市中小学2024-2025学年度校历的通知》,本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5年1月21日学期结束,1月22日放假。下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5年2月13日开学;2025年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放假,共二十一周。

二、学期结束阶段和寒假工作有关要求

1.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复习备考工作,加强考纪考风教育,加强组考、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严格义务段非毕业班期末考试结果等级呈现方式,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在期末复习阶段,学校特别要加强日常教学巡查,各班要切实加强作业总量把控,不得因复习而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提前结束艺术、体育等课程。

2.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各学校要持续深化“双减”工作,统筹设计、合理安排学生寒假作业,对书面寒假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布置体验式、参与式和实践性的寒假作业。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同时,要提醒学生家长警惕校外“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安全风险,不参加培训机构(个人)组织或变相组织的学科类培训活动。加强学生假期生活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劳动实践、阅读活动等,加强孝德礼仪教育,过好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

3.协同推进家校共育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指导,宣传科学育人观念,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寒假学习生活,引导家长利用寒假时间多陪伴孩子,加强互动交流,开展丰富有意义的“学伴小组”活动,减轻学生心理负担,营造温馨和谐的亲子关系。要开展线上线下多形式的家访活动,及时沟通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

4.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严格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学校保安员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在放假后和开学前对校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水、消防和实验室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利用节假日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内有关设施进行维护。要加强工程现场巡查,确保工地安全。

认真抓好冬季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利用班会、德育小课、家长会等,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寒假期间,通过钉钉、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尤其要提醒师生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加强学生手机和电子产品管理,积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

重视极端天气等关键环节应对。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要求,突出抓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要加强对校园内建筑物,尤其是简易建筑、大跨度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冰雪天气对校舍安全造成危害;要及时了解气象动态,向师生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妥善安排好在校师生的生活;要加强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期间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

5.提前谋划开学准备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拟定新学期工作思路,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就党建工作、教学管理、教研提升、德育教育、学生资助、群团工作、教育宣传、后勤保障等新学期开学前的准备情况和新学期重点工作进行详细布置。

6.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各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作为期末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自身行为,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存在利益关系人员的礼金礼品,不接受由上述人员支付或提供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不酒后驾车,不赌博,不违规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通过朋友圈等网络途径发布、转发不实不当内容,不信谣不传谣,弘扬社会正能量。主动公布师德师风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7.积极开展“送温暖”家访活动

要开展切实可行的“送温暖”家访活动。在进行多种形式的全面家访基础上,要对学习有困难、家庭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家庭进行重点访问。各学校也要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教职员工、老干部、退休教师,关心关爱坚守在工作一线的教职员工,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8.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其中1月28日至2月4日优先安排学校班子成员值班)。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建立完善信息报送系统,按要求及时报送紧急信息,杜绝发生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区教育局将通过多种形式对各学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区教育局值班电话:86276772。各单位2025年寒假值班安排表请于1月21日前上传至浙政钉办公室主任群中的“2025年寒假值班汇总”文件夹内,联系人:孙杰,电话:89287669。

附件 .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印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