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警方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过年的“氛围感”与烟花爆竹联系紧密,眼看年末蹭个节日热点还能有一波赚头,不少商家为谋私利走上了违法之路。近日,骆驼派出所联合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精准出击,当场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778箱。
骆驼派出所收到市民举报,称发现一名商贩(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谋取私利,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骆驼派出所联合分局刑侦大队展开调查,根据线索层层深入,进一步确定了陈某藏货的地点。
得到确切信息后,骆驼派出所与分局巡特警大队火速赶到现场,当场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
经查,自2024年12月6日至案发,陈某从湖南省等多个省份大量非法采购烟花爆竹,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进行售卖,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目前,陈某因非法经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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