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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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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万个智能家居控制模块和面板改扩建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长骆路181号

浙江摩根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的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长骆路181号A幢厂房4F、5F生产区域的基础上,新增A幢1~3F、B幢厂房、C幢厂房部分区域,实施“年产150万个智能家居控制模块和面板改扩建项目”。项目改扩建后年增产智能家居控制模块和面板134万个,建成后全厂年产150万个智能家居控制模块和面板。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焊接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锡膏印刷废气、涂覆及固化废气、激光打标及刻标粉尘、擦拭废气产生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管理,经建筑物阻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噪声:

①车间内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③企业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的产生。

(3)固废:

无铅锡膏、废布袋及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包装桶、不合格品、废无尘布、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

年产48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粒子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218号

宁波创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创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东路218号,是一家主要从事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生产的企业,企业现已形成年产4800吨改性聚丙烯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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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①项目投料粉尘、混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至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挤出废气、水环真空泵尾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②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④对风机等振动设备设置软性减振基础,局部设置隔声罩,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4、固废:项目废边角料、料头、废过滤网、废包装袋、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