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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方案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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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按照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镇海区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拟决定举行镇海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1.听证会时间:2024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听证会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三、听证内容:《镇海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初步成果方案》
四、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1.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5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具有园地林地草地管理专业知识,了解园地林地草地市场及估价的优先。
2.听证旁听人。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9月13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传真或当面提交等形式进行报名。传真请发送至0574-86371260,当面提交请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1018办公室(地址:镇海区民和路789号,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一人一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六、听证须知
1.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镇海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0574-86296819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城投大厦10楼1018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2024年9月4日